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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委召开海河流域防洪规划修编工作第一次调度会
时间:2022-07-26 17:45:18 来源:海河水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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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海委以视频方式召开海河流域防洪规划修编工作第一次调度会议,与流域内八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沟通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讨论有关重点难点问题,安排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海委一级巡视员户作亮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自海河流域防洪规划修编工作启动以来,各有关单位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水利部工作安排,成立修编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印发工作大纲,开展现场查勘调研,各项工作进展总体顺利。
会议强调,保障防洪安全,事关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本轮防洪规划修编的重要性,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理念,锚定流域治理管理“四统一”目标,落实防洪规划修编工作要求,有力有序推进海河流域防洪规划修编各项工作。一要扎实做好基础工作,按照工作大纲时间节点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基础资料收集、流域水文成果复核、防洪工程现状能力评估等工作,将数字“一张图”贯穿始终。二要聚焦重点难点工作,系统研究论证流域蓄滞洪区现状滞洪能力和布局调整、城市防洪治涝标准、漳卫新河河口治理方案、卫河合河滞洪工程等问题。三要把握总体思路、修编原则和工作目标,海河流域防洪规划修编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系统性强,要坚持“上蓄、中疏、下排、适当地滞”防洪方针,进一步完善“分区防守、分流入海”防洪格局。四要加强组织推动,做好与大中型水库建设规划、中小河流治理规划等相关水利专项规划的衔接,处理好与国土空间“三区三线”划定、生态环境保护等的关系,强化技术协调、上下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实现成果质量与工作进度有机统一。
海委副总工,规计处负责人,流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有关部门和技术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规计处 慕然)
 
     
     
     
     
  编辑:杨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