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水行政许可决定书(海许可决〔2022〕177号)(河北省南皮县水务局前罗寨取水口取水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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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HWZWGK-2022-0339
信息所属单位:海委水资源处
发 布 机 构:海委办公室
发 文 日 期:2022年11月21日
文 号:海许可决〔2022〕177号
河北省南皮县水务局: 你单位向本机关提出的《南皮县水务局关于注销前罗寨取水口取水许可证的请示》(南水字〔2022〕107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经研究,决定于2022年11月21日对本机关发放的南皮县水务局前罗寨取水口取水许可证(A130927S2021-2094)予以注销。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 2022年11月21日 (联系方式:022-24102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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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齐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