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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海许可决〔2022〕184号)(河北省宽城满族自治县龙腾矿业有限公司铁精粉选矿厂节能环保技术改造项目取水许可)
时间:2023-01-06 11:41:55 来源:海河水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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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HWZWGK-2023-0001
信息所属单位:海委水资源处
发 布  机 构:海委办公室
发 文  日 期:2022年12月29日
文        号:海许可决〔2022〕184号

宽城鑫鹏矿业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22年10月28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关于申请宽城满族自治县龙腾矿业有限公司铁精粉选矿厂节能环保技术改造项目取水许可审批的函》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2022年11月7日,本机关组织完成了宽城满族自治县龙腾矿业有限公司铁精粉选矿厂节能环保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技术审查。你单位完善了报告书成果并通过了本机关的复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和《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 

一、同意该项目的取水许可申请。项目位于河北省承德市宽城满族自治县桲罗台镇永存村年产50万吨铁精粉,处理400万吨铁矿石。取水地点位于潘家口水库(东经118度21分60秒,北纬40度27分33秒)。 

二、同意该项目的取用水方案和节水评价结论。项目年取用水量为90.5万立方米,最大取水流量为0.11立方米秒。取水水源为潘家口水库地表水。取水用途为生产用水(项目生活用水3663立方米,取自永存村村集体自来水)。取水方式为提水。潘家口水库地表水的水量水质满足项目取用水要求。 

项目单位原矿石耗水量0.23立方米吨,符合用水定额要求。 

三、项目无退水,水功能区无影响。 

四、项目运行期间,你单位应严格落实取水、用水和水资源节约保护等管理措施,促进水资源的节约和高效利用,保护水环境。 

五、你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安装取用水计量设施并保证其正常运行,实现取水量在线监测并将监测数据实时传输至省级水资源监控管理信息平台。 

六、项目取水工程(设施)建成并试运行30日后,你单位应根据《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和《海河流域取水许可实施细则》规定,向本机关报送取水工程(设施)相关材料,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经现场核验合格的,将发放取水许可电子证照。 

七、你单位应落实内部管水机构、人员和管理制度,按要求报送取用水监测数据等资料。 

八、你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水资源税。 

九、你单位应严格执行本许可决定,项目不得突破本许可核定的取水量或改变取用水方案、取水用途等内容。确需增加取水量或有改变取水用途等重大调整的,你单位须重新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并重新申请取水许可。枯水年份或潘家口水库水量不足时,需优先满足国办发〔1983〕44号文规定的用户需求,并将依法限制项目取水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

                           20221229

(联系方式:022-24102222) 

 
     
     
     
     
  编辑:齐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