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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海许可决〔2023〕003号)〔原国道G336新区至文安段(省道S601国道106至雄安新区段)改建工程跨赵王新河桥梁(优化调整方案)防洪评价〕
时间:2023-02-16 17:10:34 来源:海河水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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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HWZWGK-2023-0014

信息所属单位:海委河湖管理处
发 布  机 构:海委办公室
发 文  日 期:2023年2月9日
文        号:海许可决〔2023〕003号
河北省廊坊市交通运输局:
本机关于2022年12月9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关于申请审批〈原国道G336新区至文安段(省道S601国道106至雄安新区段)改建工程跨赵王新河桥梁(优化调整方案)防洪评价〉报告的函》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
一、同意原国道G336新区至文安段(省道S601国道106至雄安新区段)改建工程跨赵王新河桥梁(以下简称“该工程”)的申请人变更为河北省廊坊市交通运输局。
二、同意该工程变更后的建设方案。即:
工程在河北省文安县史各庄镇二合庄村东采用立交方式跨越赵王新河,对应河道桩号为21+500,左堤桩号为21+400,右堤桩号为23+200,桥梁轴线与左堤交点处坐标为(X=4312773.457,Y=441566.261,国家2000大地坐标系,下同),与右堤交点处坐标为(X=4312251.631,Y=441657.987),自右堤至左堤桥跨布置为50米+2×35米+2×40米+2×75米+2×40米+2×35米+50米,跨河段全长550米,全宽31.05米。桥梁轴线与河道中高水流方向夹角为90度。工程跨右堤处最低梁底高程为15.76米(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跨左堤处最低梁底高程为15.78米,河道内设计最低梁底高程为16.88米。主槽桥墩承台顶高程为负4.43米至负4.35米,滩地桥墩承台顶高程为2.68米至2.70米。
工程设计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
三、基本同意因工程建设对水利工程等设施安全运行造成影响所提出的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即:
1.对桥梁投影及上游50米、下游100米范围内的堤防按照设计断面进行复堤及防护,护砌高度为设计洪水位0.5米以上,护砌基础埋深为河道设计标准冲刷线以下0.5米,护砌型式应结合赵王新河治理予以确定。
2.将蓄滞洪区内路基改建为桥梁路段的原路基拆除至现状地面高程,拆除后垃圾运至蓄滞洪区外。
3.该工程具备通车条件后应及时拆除史各庄老桥,桥墩基础顶高程应拆除至最大冲刷线以下0.5米。
四、本许可其他未尽事宜,仍按照《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海许可决〔2022〕28号)执行。
五、你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本许可决定,不得变更本许可审批的项目工程建设方案、标准、规模等;若有变更,应重新编制防洪评价报告并提出许可申请。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
                                2023年2月9日
(联系方式:022-24102222)
 
     
     
原国道G336新区至文安段(省道S601国道106至雄安新区段)改建工程跨赵王新河桥梁(优化调整方案)防洪评价报告.pdf
     
     
  编辑:齐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