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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03-15 09:54:10 来源:海河水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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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以下简称海委)办公室编制了“海委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海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市河东区龙潭路15号,电话:022-24102321,电子邮箱:hwzwgk@hwcc.gov.cn。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2017年,海委在政务门户网站“海委要闻”“基层动态”“通知公告”“信息公开”等栏目及时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62条,累计主动公开新增信息862条。其中,业务类宣传报道信息653条;通知、公告、许可、公示等各类政府信息209条(其中项目招评标类信息68条;干部任免等人事类信息20条;行政许可决定43条;其他类别政府信息共78条)。海委直属四个管理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15条。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公开

海委的公文类政府信息,及时通过门户网站的“政策法规”“工程管理”“水土保持”“通知公告”“人事管理”“行政许可”等栏目公开。海委的重要活动、重要会议等情况,通过“海委要闻”“基层动态”等栏目公开。海河流域雨情水情、水资源、水环境等信息,通过“流域水情”“信息公报”等栏目公开。对海委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心的重大事件、热点问题,在门户网站开设专题公开相关信息。2017年,推出制作“喜迎党的十九大海河水利特别报道”等专题4个、“海河流域片全面推行河长制”等在线访谈3期、“党的十九大知识问卷调查”等问卷调查3期。2017年海委门户网站年度访问量达49.1万人次。

2.新闻媒体公开

强化与行业媒体、社会媒体的沟通合作,充分搭建与外部媒体宣传协作机制,积极利用媒体资源对海河流域和海委的水利信息进行公开。由海委组稿,经新华社、新华网等主流媒体刊发新闻报道7篇,经新华社刊发的有关雄安新区、京津冀协同发展重点报道被各大主流媒体广泛转载。2017年,海委在水利部网站、中国水利网和《中国水利报》等媒体刊发宣传稿件389篇。

3.微信公众号公开

2017年5月,海委推出官方微信公众号,进一步拓宽了信息公开渠道。2017年共推出包括流域水利、海委工作、基层典型、流域水文化等多方面主题的一系列公众号宣传作品74期,内容126篇。

4.媒体联访和其他形式公开

针对海河流域和海委重要水事,通过媒体联访、座谈会等形式公开有关政府信息。与中央电视台天津记者站、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天津电视台、天津卫视等社会媒体配合完成了相应的宣传任务。完成《海河年鉴(2017年)》的出版发行工作,较为全面系统地反映了流域水利工作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要求,海委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2017年收到申请4件,全部按规范受理并及时予以答复。其中3件予以公开,向申请人提供所申请的信息;1件不予公开,书面告知申请人。

三、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海委没有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取费用。

四、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海委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

五、主要问题及改进方向

2017年海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良好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公开理念有待进一步深化,平台有待进一步完善,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五公开”要求有待进一步落实。

2018年,海委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全面规范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组织开展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二是规范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深入落实“五公开”要求。三是调整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完善公开信息的要素内容,加强对公开信息的统一管理。四是改进海委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模块,完善网站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功能。

 
     
     
     
     
  编辑:韩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