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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委召开海河流域河长制湖长制联席会议
时间:2021-12-09 16:43:27 来源:海河水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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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8日,海委在津组织召开海河流域河长制湖长制联席会议,共同谋划流域区域协同联动,深入推进河湖长制工作落实落地。会议全面总结2021年海河流域河湖长制工作,交流河湖长制工作成效、河湖“清四乱”经验做法,分析工作形势任务和短板弱项,明确下一步重点工作。海委副主任翟学军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2021年流域各地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水利部工作安排,紧密结合地区特点和工作实际,加强统筹部署,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取得新成效。各地充分发挥“党政负责、水利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河湖管理保护责任体系作用,河长、检察长、警长、民间河长、网格长、巡河员、护河员齐上阵,深入推进“河长+”改革实践,着力打通河湖管护“最后一公里”,涌现了一大批“示范河湖”“优美河湖”“秀美河湖”“美丽幸福河湖”。海委以大运河沿线、华北地下水超采区生态补水河道、永定河、雄安新区和白洋淀出入淀河流为重点,深入开展流域片河湖管理监督检查,持续推动河长履职尽责,存量问题和新增问题较以往大幅减少,流域河湖面貌持续好转。

会议强调,各地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强化河湖管理保护。要把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实践,站在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站在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高质量建设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落地落实的高度,统筹谋划、科学施策,扎实推进河湖长制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发挥实效。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管好地方河湖“自留地”和中央直管河道“责任田”,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持续巩固深化专项行动成果。

会议要求,各地要强化责任担当,扎实推进重点工作落实,各级河湖长、河湖长制办公室、河湖长制组成部门,要压紧压实责任,积极主动作为,真正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要深入落实全国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要求,全面排查、集中整治、认真复核,力争在汛前基本完成清理整治;深入落实全国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要求,自查自纠、边查边改,严格河道采砂管理责任制,加强采砂监督管理,对非法采砂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要强化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法治建设,建立完善区域协调联动机制,通过开展联合巡河、联合检查、联合执法、专题会商等方式,密切上下游、左右岸、区域间沟通联系,实现跨界河湖联防联控。要夯实基础工作,抓紧开展规模以下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完善河湖规划体系,落实规划约束机制。要提高经费保障程度,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基层河长履职能力,进一步提升河湖监管效能。

海委办公室、政法处、建管处、河湖处、监督处、河湖建安中心等部门、单位负责人在主会场参会,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河南省、山东省和内蒙古自治区等7省(自治区、直辖市)河湖长制办公室负责人以及河湖管理保护相关部门负责人在各地分会场参会。 (河湖处 赵亮亮)

 
     
     
     
     
  编辑:齐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