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3月3日電 (記者李亞紅)新版《北京市食品安全條例》將于4月實行。北京市衛生局制定了7個配套實施規范性文件,目前這些文件正公開征求意見。記者發現,這些規范性文件更強調細節管理,不僅提出“問題”餐館需張貼罰單,針對衛生問題較突出的夜市餐飲服務也進行了“精細化”規定。
北京市衛生局擬規定,北京的餐飲服務機構若存在食品安全嚴重違法行為,需把衛生行政部門對它做出的食品安全違法懲戒公示書,張貼在該餐飲服務單位店堂內顯著位置。食品安全嚴重違法行為指:12個月內受到2次以上較大數額罰款處罰,甚至受到責令停業行政處罰的;造成重大社會影響或者有死亡病例等嚴重后果的。有餐飲企業負責人表示,這一規定威懾性強,有利于督促餐飲企業自覺管好餐廳。
針對夜市餐飲“散、亂”等特點,北京市衛生局表示,今后夜市餐飲服務不能隨意擺攤了,須“選擇遠離污染源25米及以上,距離中小學校和托幼機構門口200米及以上的經營場所”。而且,每個參與者的加工操作經營區域不小于6平方米,需設置洗手設施等。
北京市衛生局調查發現,夜市餐飲無冷藏設備、食品暴露面大、相當一部分小吃從業人員沒有健康證等問題突出。北京市衛生局表示,根據新的規定,今后北京市夜市餐飲服務參與者需具備相應的防蠅、防雨容器設施;夜市餐飲服務從業人員應取得健康合格證明。從事夜市餐飲服務時,應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禁止佩戴戒指、涂抹指甲油及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