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火火(資料圖)
中廣網北京8月21日消息 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今天,網民“秦火火”徹底火了,他曾被網友送了一個網名叫“謠翻中國”,現在他終于“謠翻”了自己。
日前,紅極一時的“秦火火”、“立二拆四”被北京警方抓獲。在警方的詢問中,二人承認伙同他人利用爾瑪中國公司先后策劃制造了一系列網絡熱點事件,以此達到盈利的目的。隨著警方調查的進一步深入和記者的追蹤報道,我們發現了現實生活中真實的“秦火火”。
網友在2010年8月24日上傳的一段秦火火跳舞的視頻。在視頻中,一位穿著一身白色西服的男子在大秀歌聲之后,又跳起了所謂的“無敵咸蛋超人舞”,還邊跳邊脫衣服,這就是“秦火火”。有網友在視頻下面回復稱“真是朵萬年一開的奇葩”。
那么這個“秦火火”究竟是何許人也?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
秦火火,原名秦志暉,30歲,湖南省衡南縣香花村人,高中畢業,曾是北京爾瑪互動營銷策劃有限公司員工,這是一家利用互聯網蓄意制造傳播謠言、惡意侵害他人名譽、非法攫取經濟利益的網絡推手公司。2013年8月,因涉嫌尋釁滋事罪和非法經營罪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
據警方透露,2002年“秦火火”高中畢業后,去廣東打工,然后又到北京,在北京連換過幾個公司,開始做校對員,做文字工作,之后頻繁更換公司,并開始做文案,后來慢慢的幫人寫宣傳稿件,在京供職過著名的網絡水軍公司華藝百創公司和爾瑪中國。這鍛煉了秦火火的網絡語言文筆。
2010年,秦火火首次在微博上注冊了“中國秦火火”的網名。為了出名,2011年5、6月間,秦火火還跑到北京地鐵里求粉絲。
"你好,可以關注一下微博嗎?哎呀!你關注一下我唄……"
在視頻中我們可以看到穿著白色T恤的秦火火在地鐵車廂里基本上是挨個問每一個人,遇到不搭理的還捅一下"哎,問你呢"。即便這樣,秦火火的粉絲量依然不多,只有500人。
2011年“7·23”甬溫線特別重大鐵路交通事故后,秦火火看到網上有人說對中國人和外國人的賠償金額不一樣,他就編造了一條信息。
秦火火:我當時就發了一個帖子,就是說賠償2億。這個我還真沒調查研究,這是我的錯。我就是想吸引更多的人,有更多的粉絲嘛。
粉絲不過是網上關注的你人多了而已,粉絲多了又能如何呢?辦案民警說,其實秦某某的目的不僅限于此。
辦案民警:他很想出名,按他現在的想法只要出了名,就有出版社來找我,我就能出書,就能滿足我當作家,搞寫作的夢想,從中各種利益也就自然而然來了。
中國紅十字會新聞發言人姚立新今天對媒體表示,一段時間以來,一些非法組織和個人,在互聯網上編造和傳播中國紅十字會的謠言,比如說制造郭美美炫富事件的謠言,針對中國紅十字會進行污蔑和中傷。
姚立新:這種造謠中傷行為,影響了社會公正,危害了社會誠信,誤導了公眾認知,破壞了社會秩序,對中國的人道、公益、慈善事業造成了嚴重危害,對中國在國際上的形象也造成了及其負面的影響,中國紅十字會對不法分子的網絡造謠和傳謠行為表示憤慨,支持公安機構對網絡造謠和傳謠行為依法查處。
在8月18號的時候,秦火火發了一條微博,是這樣寫的:“從明天起,未來一個月內不爆料了。”當辦案民警問秦某某為什么要在微博中說不再發這樣的微博時,他說,是為了給自己的孩子積德。
民警:你干嘛在最后一條微博中說以后你不發這樣的微博了?
秦某某:我也想要結婚了,也要有自己的孩子了。那時候我不是說要給紀許光的孩子道個歉嘛,我自己想,我不想自己的孩子也那樣,所以就給自己的孩子積點陰德。
經常有人說,網絡是虛擬社會,但是警方提醒,網絡空間也是公共場所,網絡社會是法治社會,網民必須遵法守法,不得破壞網絡社會秩序和侵害他人合法權益。
昨天,秦火火57歲的父親秦聲東告訴辦案民警,秦火火16歲就離家了,至今為止沒給家里寄過一分錢,品質惡劣,政府該怎么辦就怎么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