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肯尼亞,雇主應根據(jù)雇傭合同的規(guī)定按時全額支付員工工資;工資支付形式可以是現(xiàn)金、支票或轉入員工指定的銀行賬戶;如果員工本人無法親自領取工資,員工需以書面形式授權他人代領;雇主不得提前預扣員工工資作為獎金或押金。雇主未按規(guī)定向員工支付工資將面臨最高10萬肯先令的罰款或最高2年監(jiān)禁,或以上兩項并罰。
勞工部每年會對主要行業(yè)的最低工資標準進行修訂(最新版本為2013年2月),針對不同行業(yè),公布月、周或小時的最低工資標準。
實踐工作中,雇員主要分為兩類,一類是公司的管理層干部;一類是基層員工。對于前者,一般雇主會和其單獨商談工資標準,通過簽訂雇傭合同予以明確。對于后者,一般由工會統(tǒng)一與雇主協(xié)商,確定工資標準,并簽訂集體契約協(xié)議(Collective Bargaining Agre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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