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加納央行發布公告,宣布從2015年9月15日起實施新的黃金出口規定,其主要內容是所有的黃金出口都必須獲得加納央行的核準。新規規定,所有注冊的黃金出口商必須從加納央行網站上下載黃金出口申請表,按要求填寫,并附上由加納國家貴金屬公司(PMMC)開具的黃金實物重量、成色和價值證明,經加納央行審核并蓋章后,才能出口黃金。沒有加納央行審核蓋章的文件,海關不準放行任何黃金。新規還強調了所有黃金出口必須且只能通過加納國家貴金屬公司,任何注冊的黃金出口商如果違反上述規定將被取消黃金出口資格。
(駐加納經商參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