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網海口5月14日消息(記者朱永)海南省儋州市濱海新區“幸福家園”項目是儋州市重點民生工程之一,該項目2011年簽約給天房集團施工。2013年4月,儋州市濱海新區管委會發出解約通知,要求與天房集團7日內解約。2013年5月13號,儋州市又與其他企業合作,在“幸福家園”項目工地舉行開工儀式。那么項目解約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呢?
據了解,“幸福家園”位于儋州濱海新區北片區,項目建設用地約550畝,第一期建設用地面積368畝,南北長約909米,東西寬約400米,總建筑面積24萬平方米。該項目主要建設聯排別墅和公寓樓,供濱海新區一、二組團拆遷戶共604戶,2000多群眾選擇。
招商引資招進企業 企業稱要求配合卻遭遇“冷處理”
海南儋州新天房置業有限公司(天房集團出資注冊的子公司)總經理孫學鋒介紹,儋州市政府通過招商引資找到天房集團,希望天房集團承建“幸福家園”項目,“當時考慮公司以后要在海南發展,希望多樹立點正面的企業形象,因此公司決定和儋州市政府合作。”
2011年12月22日,天房集團與儋州市政府簽訂《儋州濱海新區第一第二組團第一期安置區(幸福家園)建設及移交(BT)合作協議》,根據協議約定,儋州市政府于2011年12月31日前將凈地交付天房集團,如果儋州市政府不按期交付項目現場,則工期順延。
協議執行的并不順利,由于當地百姓阻撓拆遷,直至2012年10月31日,儋州市政府才將完成部分清表的場地交付天房集團,但所交付的土地均未完善手續辦理工作。
海南儋州新天房置業有限公司“幸福家園”項目施工經理介紹,土地交付后,施工隊本想立即施工,但設計單位需確定建筑物室內外標高,可是多次現場請示濱海新區管委會均未得到明確答復。2013年1月14日,新天房置業有限公司向濱海新區管委會發儋天房【2013】1號文:《關于幸福家園項目工作進展情況與相關問題的說明(一)》,請濱海新區管委會向其提供所謂聯系單中關于項目周邊道路標高的技術參數以及協調其他相關工作,并由管委會辦公室人員同日簽收,但卻至今沒有回復。
此外,據天房集團施工人員介紹,他們組織施工隊伍進場施工時,曾多次遇到白馬井當地村民種種阻撓,并暴力威脅施工隊伍,期間,天房集團向濱海新區管委會發的關于協調工作的各類函件,管委會均未給天房集團作出答復。
即便是在這種情況下,天房集團負責人稱,按照儋州市政府的要求,頂著壓力和風險,他們仍于2013年1月30日完成了樣板間主體工程。
突然要求解約 企業稱解約理由“差強人意”
2013年4月25日,情況急轉直下,儋州市濱海新區管理委員會給新天房置業有限公司發去《關于要求配合辦理終止合作協議的通知》,要求天房集團7個工作日之內辦理終止合作協議手續。并要求新天房置業有限公司在5月10日前,對所搭建的活動板房,B、C區搭建的圍墻及毛坯樣板房進行自行拆除。
管委會給出的解約理由是,根據合作協議第十一條第六款:“如果乙方無正當理由而未能按時開工或按時完工超過30天,或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質量無法達到相應設計要求國家強制標準、行業標準,則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協議,對已完成的工程部分及其前期投資進行清算,按原定條件返還投資。”
很顯然,工程還未開工不存在質量達標與否的問題,而未能按時開工超過30天則是由于儋州市政府嚴重拖延土地凈地交付時間,并且對天房集團提出的具體施工細節問題一直不與回應,在這種情況下施工,天房集團相關負責人稱開工則無疑要冒著巨大的風險。
無奈的情況下,天房集團5月6號出函回復,同意解除協議。
管委會回應:解約是因為天房遲遲不開工 老百姓意見大
儋州市濱海新區管委會主任蒙小明接受記者采訪時說,之所以跟天房集團解約,是因為2011年簽訂合約以來,天房集團一直遲遲沒有動工,被安置的很多群眾一直以來只能靠租房子住,迫于老百姓的壓力,他們只能跟天房集團解約。
蒙小明還強調,他們曾經多次催促過天房集團要求天房先動工,具體的細節問題可以邊開工邊談。“有政府做你的后盾,你怕什么!”蒙小明說。
蒙小明還告訴記者,儋州市法制辦的工作人員已經在起草解除合約的合同,具體的賠償問題,后期他們也會和天房集團協商賠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