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志金,常務副市長,負責市人民政府常務工作,協助負責機構編制、監察、財政、審計工作,負責發展改革、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國有資產管理、政府法制、金融等方面工作。分管市政府辦公室、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物價局、糧食局、鐵路辦)、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統計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保密局、市直機關服務中心(機關事務管理局)、市委市政府接待辦公室、政府督查室、政務服務中心管理辦公室(招標投標管理局、政務公開辦公室)、法制辦公室、金融工作辦公室、政府采購招投標中心、政府發展研究中心、地方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賀州華潤循環經濟產業示范區管委會和駐北京聯絡處、駐梧州管理處等駐外機構,以及市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等方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