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殖場工作人員正在為生豬打疫苗。(資料圖片)
華龍網訊 隨意遺棄動物尸體,或被罰款3000元并承擔處理費。昨日,市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召開,《重慶市動物防疫條例(草案)》(以下簡稱《草案》)提請二審。《草案》新增規定,屠宰病死畜禽或被罰款2000元。
飼養家畜家禽需要強制免疫
為了保證端上餐桌的家禽、家畜肉安全,第一道關就是要保證飼養的家禽、家畜都有免疫標識。
《草案》新增規定,市、區縣獸醫主管部門和鄉鎮、街道獸醫機構應當定期到城市社區、住宅小區和農村地區開展強制免疫宣傳教育和技術指導,提供強制免疫服務。凡不按規定進行動物強制免疫的,《草案》規定可處100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同時,動物飼養場、養殖小區應當對已實施強制免疫的動物加施畜禽標識(俗稱“免疫標識”),并建立動物防疫信息免疫檔案。《草案》規定,動物飼養場(養殖小區)未建立免疫檔案,或未在免疫檔案中如實載明動物防疫相關信息的,由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責令限期改正,可處1000~5000元罰款。
飼養場需建無害化處理場
在調研中,有常委會組****員認為,為了及時、就地撲滅疫病,避免因遠距離運輸可能導致的疫病傳播,各個區縣應當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建設無害化處理場所和隔離場所。
對此,《草案》規定,市政府應當統籌規劃、合理布局,組織建設動物、動物產品無害化處理場所和市級動物隔離場所。而動物飼養場、養殖小區和動物屠宰場所經營者也應配建無害化處理場所、設施。
我市的動物尸體無害化處理現狀怎樣?市動物衛生監督所負責人介紹,目前,主城歌樂山鎮附近有一個動物尸體無害化處理廠,十年前建成。因時間較久,設備老化,處理能力有所下降;兩年前,榮昌建了一小型的無害化處理場所;忠縣投資1000多萬,正準備建一個無害化處理場所。
目前,我市每一個規模以上的動物飼養場、屠宰場都被要求建設有無害化處理設施,以滿足動物尸體無害化處理需求。
隨意遺棄動物尸體要遭罰
為防止飼養戶隨意遺棄動物尸體,《草案》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遺棄動物尸體,從事動物飼養、屠宰、經營、隔離和運輸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對病死或死因不明的動物尸體進行無害化處理。同時,無害化處理場所應當將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動物尸體處理情況登記存檔。
如果違反了規定,由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責令無害化處理,所需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可處1000~3000元罰款。
屠宰病死畜禽或被罰2000元
《草案》規定,貨主在向當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申報動物檢疫時,除了要申明動物品種、數量等情況外,還要提供畜禽標識,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銷售、收購、運輸和屠宰應當加施畜禽標識而沒有畜禽標識的動物。
草案規定,運輸、屠宰應當有畜禽標識而沒有畜禽標識動物的,由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責令改正,并處1000~2000元罰款。也就是說,一旦發現私自運輸、屠宰病死畜禽者,都將面臨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