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西安8月29日電(記者 薛艷雯)陜西省人民政府28日印發《關于支持延安市防災救災和災后重建的意見》,要求全力做好受災群眾生活安置工作,有力有序開展災后恢復重建工作。
《意見》要求,對因房屋倒塌或嚴重損毀無法回遷的群眾,鼓勵他們通過投親靠友、鄰里互濟等方式自行安置。對無條件自行安置的,由縣(區)政府統籌安排,集中安置,同時要提早謀劃和安排好這部分群眾的過冬生活。
對緊急轉移安置的受災群眾,每人一次性補助230元;對過渡****救助的受災群眾,每人每天補助10元,救助期限3個月;對因災死亡或失蹤人員,按照每人5000元的標準給家屬發放一次性撫慰補助。要抓好受災地區飲用水、食品、生活用品等檢驗檢疫,科學開展消毒殺菌工作,加強疫情監測。
另外,對于災后恢復重建工作,《意見》要求抓緊修復重建損毀住房。災后民房重建要與移民搬遷、農村危房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設、棚戶區改造等相結合,避開洪水、滑坡等危險區域。對農村房屋因災倒塌或嚴重損壞需重建的,中省和市縣每戶補助30000元,其中“五保戶”和“三孤人員”原則上不再重建,由福利供養機構集中供養;對一般損壞房屋維修加固的,中省和市縣每戶補助1000元。對城鎮房屋因災倒塌或嚴重損壞需重建的,中省每戶補助25000元,符合條件的納入保障性住房范圍;對一般損壞房屋維修加固的,中省每戶補助3000元。
同時抓緊修復受損水、電、路、氣等基礎設施,確保10月底前恢復基本功能。盡快組織對教育、衛生、敬老院、革命舊址等進行安全鑒定和隱患排查。要對石油管道開展全面排查,避免發生重大環境污染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