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邯鄲市人民政府批準,邯鄲市國土資源局決定以 掛牌 方式出讓 2(幅) 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掛牌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指標要求 :
宗地編號: |
邯出告字[2011]29號—1 |
宗地面積: |
28336.2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家崗中路以北 |
出讓年限: |
50年 |
容積率: |
0.7-1.5 |
建筑密度(%): |
≥30 |
綠化率(%): |
≤20 |
建筑限高(米): |
|
土地用途: |
倉儲用地 |
投資強度: |
萬元/公頃 |
保證金: |
554萬元 |
|
|
起始價: |
1383萬元 |
加價幅度: |
|
掛牌開始時間: |
2011年12月21日09時00分 |
掛牌截止時間: |
2012年01月04日17時00分 |
宗地編號: |
邯出告字[2011]29號—2 |
宗地面積: |
7896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北環路以北 |
出讓年限: |
50年 |
容積率: |
0.4-1.5 |
建筑密度(%): |
≥30 |
綠化率(%): |
≥20 |
建筑限高(米): |
|
土地用途: |
工業用地 |
投資強度: |
萬元/公頃 |
保證金: |
1359萬元 |
|
|
起始價: |
3396萬元 |
加價幅度: |
|
掛牌開始時間: |
2011年12月21日09時00分 |
掛牌截止時間: |
2012年01月04日17時00分 |
二、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申請人應當單獨申請。申請人應具備的其他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法律法規另有規定者除外。只允許獨立競買,不接受聯合競買。此次公開出讓只接受中文書面申請。
三、 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四、 本次掛牌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掛牌出讓文件。申請人可于 2011年12月08日 至 2011年12月30日 到 邯鄲市國土資源交易中心(邯鄲市行政服務中心四樓) 獲取 掛牌 出讓文件。
五、 申請人可于 2011年12月08日 至 2011年12月30日 到 邯鄲市國土資源交易中心(邯鄲市行政服務中心四樓) 向我局提交書面申請。交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2011年12月29日17時00分 。經審核,申請人按規定交納競買保證金,具備申請條件的,我局將在 2012年01月03日17時00分 前確認其競買資格。
六、 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活動 在 邯鄲市國土資源交易中心(邯鄲市行政服務中心四樓) 進行。各地塊掛牌時間分別為:
邯出告字[2011]29號—1 號地塊:2011年12月21日09時00分 至 2012年01月04日17時00分 ;
邯出告字[2011]29號—2 號地塊:2011年12月21日09時00分 至 2012年01月04日17時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一)掛牌時間截止時,有競買人表示愿意繼續競價,轉入現場競價,通過現場競價確定競得人。
1、在競買成交確認后競買保證金轉為定金,定金可充抵地價款。出讓成交地價款中不包含契稅。
2、競得人在簽訂成交確認書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持成交確認書與出讓人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繳清全部土地出讓價款。
3、地塊開發建設必須符合地塊的具體規劃設計條件。
4、出讓宗地范圍內的建筑物、空中電力線、通訊線、地下隱藏物、埋藏物、地下管網等均由競得人自行負責向有關部門申請遷移或清理,所需費用由競得人自行支付。
5、其它詳細內容見出讓文件。
八、 聯系方式與銀行帳戶
聯系地址:邯鄲市國土資源交易中心(邯鄲市行政服務中心四樓)
聯 系 人:王先生 韓先生
聯系電話:0310-2031948(交易中心) 0310-8090287(土地利用處)
開戶單位:邯鄲市財政局
開戶銀行:民生銀行邯鄲支行
銀行帳號:36010144000000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