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德鎮招商網訊:昌德鎮隸屬安達市管轄。位于市境西南端,東與肇州縣毗連,南、西與大慶市為鄰。鎮政府駐地距市區45公里。昌德鎮名取自境內昌德村名。原為“昌和”和“同德”兩村合并時,各取一字,稱“昌德村”。清末,隸屬肇州廳管轄。中華民國成立后,改隸肇州縣。東北淪陷后,1939年將昌和和同德兩村合并為昌德村。1945年“九三”抗日戰爭勝利后,隸屬第七區,1954年改為第十二區管轄。1956年4月,并村劃鄉,設置昌德鄉。1958年9月,改稱昌德人民公社。1960年5月,劃歸安達市管轄。1984年4月,改為昌德鄉。1985年3月,改為昌德鎮。昌德鎮境內洼地和季節性泡沼較多,草原資源豐富。全鎮總面積340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積16.4萬畝,草原面積29.8萬畝。是全市玉米、甜菜主要產區之一。畜牧業主要飼養黑白花奶牛。鎮辦工業有磚廠、飼料加工廠等,1992年鄉鎮企業總產值1300萬元。全鎮共轄昌德、滅蔣、永福、腰圍子、永興、福興、龍德、立功、長勝、五家、建設、三廣等12個村。1992年末全鎮總人口2.24萬人,其中非農業人口560人。鎮政府駐地四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