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鄭州市委、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引進培育創新創業領軍人才(團隊)的意見》(鄭發〔2015〕9號)、中共鄭州市委辦公廳、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鄭州市引進培育創新創業領軍人才(團隊)"智匯鄭州·1125聚才計劃"實施辦法(暫行)>的通知》(鄭辦〔2015〕18號)文件精神,現就2015年引進人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重點領域
主要引進電子信息、汽車與裝備制造、現代商貿物流、文化創意旅游;新材料、生物醫藥、鋁及鋁精深加工、現代農業及食品加工、現代金融、高端服務業等戰略主導優勢產業和航空經濟、互聯網技術、大數據技術、智能化制造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創新創業領軍人才(團隊)。
二、申報對象及條件
(一)創新創業領軍團隊
創新創業領軍團隊須在相關領域達到國際先進或國內領先水平,符合我市戰略主導優勢產業和戰略新興產業發展方向,擁有可產業化的發明專利或自主知識產權的創新成果,具備突破重大技術、解決關鍵問題的持續創新能力和成果轉化能力,能產生顯著經濟社會效益,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創新創業領軍團隊成員中,領軍人才、核心成員須有3人以上,至少有1人應全職來鄭創新創業,其余成員每年應在鄭州工作6個月以上。
2、團隊帶頭人須符合國家"千人計劃""萬人計劃"個人基本申報條件,核心成員須有3人以上且符合河南省"百人計劃"個人基本申報條件,成員間的專業結構合理,具有關聯性和互補性,且在鄭穩定合作工作5年以上。
3、創新創業團隊成員與用人單位簽訂5年以上工作合同,且認真履約;所創辦企業須在鄭完成工商注冊、參保等相關手續。
(二)創業領軍人才
須取得博士學位或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且有5年以上海內外大型企事業單位工作經歷,年齡不超過55周歲,引進后每年在鄭工作時間不少于6個月,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和發明專利,且其技術成果國際先進或填補國內空白、具有市場潛力并處于中試或產業化階段,符合我市戰略支撐產業和戰略新興產業發展方向。
2、有自主創業經驗,在國際國內知名企業擔任管理職位5年以上,熟悉相關領域和國際規則的經營管理人才。
3、創辦科技型企業,本人投入企業的注冊資本不少于200萬元人民幣(不含技術入股),非法人代表的股權不得低于總投資的30%。
(三)創新領軍人才
須取得博士學位或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且有5年以上海內外大型企事業單位工作經歷,年齡不超過55周歲,引進后在簽約企業或平臺工作時間不少于5年且每年不少于6個月,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在國內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擔任教授、研究員、首席科學家或相當職務的專家學者,掌握關鍵技術并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重大成果。
2、在國際知名企業、金融機構、國際組織中擔任中高級職務,熟悉相關產業發展和國際規則的專業技術人才和經營管理人才。
3、承擔過國家級重大科技項目相關的任務,具有較強的產品開發能力和產業化潛力的領軍人才。
4、能夠解決關鍵技術和工藝操作性難題,或自主創新產品具有國際水平的企業領軍人才。
(四)創業緊缺人才
創業緊缺人才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須取得碩士以上學位或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年齡不超過55周歲,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
2、擁有與創業領域產品、技術相應的自主知識產權或關鍵技術,符合我市戰略支撐產業和戰略新興產業發展方向,相關技術能夠轉化,相關產品能夠產業化,并具有市場前景。
3、創辦科技型企業,本人投入企業的注冊資本不少于100萬元人民幣(不含技術入股),非法人代表的股權不得低于總投資的30%。
(五)創新緊缺人才
創新緊缺人才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企業緊缺的具有碩士以上學位或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人才。
2、具有5年以上在國內外知名企業、高校、科研機構及相關單位關鍵崗位從事科研、管理或教學工作經歷,符合我市戰略支撐產業和戰略新興產業發展方向,擁有核心技術和重要科技成果,或具有學科重要獎勵,業績突出。
3、與所在企業或平臺簽訂5年以上聘任合同,并保證每年至少有6個月在簽約企業或平臺工作。
對于研發水平或擁有核心技術的產品處于國內領先、國際先進的創新創業領軍人才和特別優秀的創新創業緊缺人才,經所在開發區、縣(市)區認定后,可以適當放寬學歷和年齡限制。
三、扶持政策
1、引進的創新創業領軍團隊,經評審認定,按不同層次給予支持。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得者、"兩院"院士領銜的創新創業團隊,每個團隊給予2000萬-3000萬元項目產業化扶持資金資助;國家"千人計劃"專家團隊和同等層次創新創業團隊,每個團隊給予500萬-1000萬元項目產業化扶持資金資助;經認定的市級以上其他創新創業團隊,每個團隊給予100萬-300萬元項目產業化扶持資金資助。
2、經市評審認定的創新創業領軍人才,按不同類型給予支持。創業領軍人才給予200萬元項目產業化扶持資金資助;全職引進創新領軍人才給予100萬元項目研發扶持資金資助。
3、經市評審認定的高層次創新創業緊缺人才,按不同類型給予支持。高層次創業緊缺人才,給予100萬元項目產業化扶持資金資助;全職引進高層次創新緊缺人才,給予50萬元項目研發扶持資金資助。
4、對我市產業發展具有奠基性、戰略性、支撐性的領軍人才和團隊特別重大項目實行"一事一議",最高可獲得1億元項目產業化資金資助。
5、經評審認定的科技領軍人才創新創業項目,根據項目類型,全面享受股權投資資金、產業引導投資、風險創業投資、貸款風險補償投資、項目貸款擔保、銀行貸款貼息等6個方面多元化資金金融資助。
其他扶持政策根據中共鄭州市委、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引進培育創新創業領軍人才(團隊)的意見》(鄭發〔2015〕9號)以及配套文件的要求執行。
四、申報時間和方式
(一)申報時間
2015年度"智匯鄭州·1125聚才計劃"自公告發布之日起,全年受理申報,2015年集中評審一次,申報截止時間為北京時間2015年08月25日。
(二)申報方式
登錄"智匯鄭州1125人才網"(http://1125.zhengzhou.gov.cn),下載申報表格,進行網上申報,并向所在開發區、縣(市)區相關部門提交正式申報材料。
五、其他注意事項
具體申報要求、申報材料和評審程序,請登錄"智匯鄭州1125人才網",閱讀詳細公告和相關文件。
鄭州市"智匯鄭州·1125聚才計劃"申報網站與咨詢電話
智匯鄭州1125人才網:http://1125.zhengzhou.gov.cn
申報咨詢電話:0371-67178132、67178135
鄭州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5年0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