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單位: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全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切實加強我縣政府性債務風險防控管理,根據《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嚴控政府性債務增長切實防范債務風險的若干意見》(湘發〔2018〕5號)要求,加快推進我縣國有融資平臺公司整合轉型發展,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意見。
一、總體思路
按照湘發〔2018〕5號文件要求,剝離融資平臺公司政府融資職能,根據有無實質性經營活動和市場競爭能力采取注銷一批、整合一批、轉型一批的方式進行處置,縣級不得超過2個,鄉鎮一律不得設立融資平臺公司,清理整頓后的融資平臺公司實行名錄管理。未納入名錄范圍的公司,不得承擔棚戶區改造、易地扶貧搬遷相關融資。要聘請專業化咨詢機構,對現有平臺公司進行充分論證,按照市場競爭、公共服務、特定功能等類別通過整體劃轉、資產重組、參股控股、經營模式創新等方式進行整合,努力把平臺公司打造成主業突出、規模較大、經營穩健,具有較強市場競爭力的市場法人主體,使其發展成為國有資本投資運營的主體、PPP合作模式的政府授權載體,進定步提升其支持縣域新型城鎮化、基礎設施建設、戰略性新興產業和現代服務業發展的投融資能力,為縣域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二、工作目標
各縣屬融資平臺公司及其主管部門要結合實際,確定自身發展目標,分類甄別企業存量債務,明晰還債主體、還債來源,妥善解決存量債務;歸類整合各融資平臺公司業務,明確各公司職能定位及核心業務和業務主攻方向,推動融資平臺公司盡快轉型為市場化運營的國有企業,合法合規開展市場化融資。對清理整頓后保留的公司實行名錄管理,未納入名錄范圍的公司,不再行使政府職能的融資職責。
三、主要任務
(一)資產整合
1.重組新寧縣城市建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新寧縣城市建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設為母公司,新寧縣洪昇城鄉建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新寧縣交通建設投資有限公司、新寧縣湘商產業園建設投資有限公司等3個公司整合進入新寧縣城市建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并成為其分公司或子公司,具體按上級要求辦理。
2.重組新寧縣城鎮農村建設投資有限公司:新寧縣城鎮農村建設投資有限公司保持不變,將原開展融資工作、具備融資平臺性質的新寧縣水利建設投資有限公司、新寧縣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投資有限公司等2個公司整合進入新寧縣城鎮農村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并成為其分公司或子公司,具體按上級要求辦理。
(二)規范法人治理結構
按照《公司法》要求,規范設置股東會、董事會、經營層和監事會,建立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推行國資監管機構依法外派財務總監制度,政府向投融資公司外派財務總監,突出對國有公司財務狀況、重大事項、重大決策、國有資產保值增值、領導人員履職行為等重點事項監督,有效發揮財務總監在企業治理中職能作用。
(三) 完善人員管理制度
1.完善領導任職體制。建立企業黨組織班子成員與董事會、監事會、經營層成員雙向進入、交叉任職的領導體制。董事長、總經理原則上分設,黨組織書記、董事長一般由一人擔任,經營層成員與黨組織成員適度交叉。機關事業單位科級干部經縣委研究擔任企業領導班子成員,一律將行政關系、組織關系、工資關系等轉至該企業,今后根據工作需要經縣委研究可以在機關事業單位交流任職。
2.實行契約化目標管理。董事會成員每屆任期3年,經營層成員任期由董事會確定,原則上不超過本屆董事會。縣國資辦負責制定年度和任期考核指標,與企業簽訂經營業績目標考核責任狀,考核不合格的扣減相應績效薪酬或予以降職、解聘。
3.加強人才選拔任用。公司相關管理人員可向社會公開招聘或在系統內公開選拔,其中中層人員任職由縣財政局國資辦審核后報組織部審批或備案。建立企業用工審批制度,新增人員采取市場化運作,通過人才市場公開招聘,擇優聘用,實行勞動合同制。
(四)轉變運營模式
1.擴大經營范圍。通過租售結合方式,盤活收儲資產;通過聯合、聯營、入股等方式,參與城鎮基礎設施、社會福利保障事業等公共服務領域建設;通過入股、并購、重組等方式,投資科技創新、先進制造業、金融投資等新興行業;積極參與政府建設項目的開發與營運,逐步開拓土地(房地產)經營開發、標準廠房建設、廣告經營等經營性項目,增強公司造血功能和持續發展后勁。
2.拓寬融資渠道。運用預期收益質押貸款、特許經營權質押貸款等創新類金融產品,增加銀行信貸資金。通過企業債券、項目收益債券、公司債券、中期票據等方式,籌措資本市場資金。合作設立公共服務、生態環保、基礎設施、區域開發、戰略新興產業等領域產業投資基金,廣泛吸引民間資本。對政府主導又適宜市場化運作的公共服務、基礎設施類項目,通過政府授權投融資公司運用PPP模式建設運營。
3.鼓勵與社會資本合作。鼓勵融資平臺公司與社會資本廣泛合作,參與政府負有提供責任又適宜市場化運作的公共服務、基礎設施類項目建設與運營。經政府指定或授權政府投融資公司可作為實施主體,具體負責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的前期評估論證、實施方案編制、合作伙伴選擇項目合同簽訂、項目組織實施以及合作期滿移交等工作。
四、工作步驟
(一)2018年5月至6月為清產核資自查階段。成立融資平臺公司清理整頓工作領導小組,擬定融資平臺公司清理整頓方案并報縣政府批準。各平臺公司開展資產負債自查與登記,并對違規融資進行整改。
(二)2018年7月為債務重組與審計確認階段。各融資平臺公司對每項債務擬定具體的處置方案,與債權人積極溝通達成一致意見并簽訂補充合同或協議。保留的公司就分公司撤并、債務重組、資產重組事項報告債券持有人會議同意。融資平臺公司清理整頓工作領導小組與縣審計局對各平臺公司資產負債情況進行審核審計。
(三)2018年8月為資產重組與注冊登記階段。通過股權劃轉、資產轉讓、協議出讓等方式對各平臺公司資產負債及所有者權益進行全面重組,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債務與資產重組后的平臺公司辦理工商變更登記、銀行賬戶撤銷與開設手續,及時將變更信息資料報送債權人。
(五)2018年9月為整章建制階段。保留的融資平臺公司按照現代企業管理制度要求建立好規章制度,強化內部管理,規范融資行為。
(六)2018年10月為檢查驗收階段。
五、組織領導
縣政府成立縣融資公司整合轉型發展工作領導小組,縣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縣財政局、縣審計局、縣地稅局、縣國稅局、縣人社局、縣編辦、縣交通局、縣住建局、縣城投辦、縣水利局、縣工業集中區管委會、縣人民銀行、縣人民政府金融辦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統籌協調各項工作。辦公室設在縣財政局,確保今年10月底前完成融資公司重組整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