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湖區招商網訊:2013年,江蘇省鹽城市亭湖區進一步明確財政、發改委、審計三方的職責,給政府投資項目安裝起“三只電子眼”。據悉,今年該區除涉及民生公益、基礎建設、產業發展等60項目重點項目外,所有政府投資達50萬元以上的項目,全部納入監管范圍,涉及財政性資金22.6億元。
亭湖區突出政府投資項目的計劃管理。各園區、各投融資平臺公司確定和申報政府投資項目,由區發改委會同區財政局匯總后編制全區年度政府投資項目計劃,報區政府常務會議研究審定。全區年度政府投資項目計劃一經批準,嚴格執行,確須調整的,區本級財政投資項目,由區發改委會同區財政局制定調整方案,報區政府批準;國家、省、市財政投資的行業項目,應由本行業部門會同區財政局制定調整方案,報國家、省、市行業主管部門和區政府批準。
亭湖區專門成立了重大項目資金管理中心,作為區財政局的重要機構,參與項目前期征地、拆遷、工程招投標等,抓好工程的概算評審、預算審查,并開設專戶管理財政性資金,按預算、按程序、按合同、按進度,根據區財政局初審、常務副區長審核和區長審批意見,撥付工程款,同時對重點項目進行專項檢查、績效評價,對竣工財務決算進行批復。亭湖區專門成立了重大項目資金管理中心,作為區財政局的重要機構,參與項目前期征地、拆遷、工程招投標等,抓好工程的概算評審、預算審查,并開設專戶管理財政性資金,按預算、按程序、按合同、按進度,根據區財政局初審、常務副區長審核和區長審批意見,撥付工程款,同時對重點項目進行專項檢查、績效評價,對竣工財務決算進行批復。
規范政府投資項目的審批程序。由區發改委負責審批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由區財政局負責項目概算評審和預算審核。項目建議書批準后,項目業主委托具有規定咨詢資質的機構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可行性研究報告批準后,項目業主委托有相應資質設計單位編制項目初步設計及概算文件。設計單位按照有關規范、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已批準的建設規模、建設內容和總投資進行限額設計。概算超過可行性研究報告批準的總投資10%以上,建筑面積超過原批準建筑面積10%以上,或其他主要指標發生較大變更時,必須重新報批可行性研究報告。
亭湖區明確,政府投資項目由區審計局統一扎口進行審計監督。凡計劃投資50萬元(裝飾裝修工程20萬元)以上的政府投資項目,均由區審計局列入審計計劃。其中對全區經濟和社會發展有重大影響的重點建設項目和熱點項目,安排全程跟蹤審計或績效審計;對一般項目直接實施決算審計。建立重大審計項目定期會審制度,區審計局根據會審意見下發決算審計報告和審計處理決定。區財政局據其辦理項目竣工財務決算批復,核定國有資產和結算工程尾款。在安排項目投資撥款時必須預留不低于項目總預算30%的工程資金,待審計報告和審計決定做出后據實撥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