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西安7月1日電 (雷浩)記者從大荔縣委宣傳部獲悉,對于媒體反映大荔縣埝橋鎮南黃村原村主任閆某、村委會委員黃某緩刑期間仍繼續留任的問題,大荔縣埝橋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立即組織人員對此事進行調查處理。7月1日,閆、黃二人職務已被終止。
經查,南黃村原村主任閆某、村委會委員黃某在修108國道期間虛報地面附著物套取國家資金,2013年12月被大荔縣人民法院因貪污罪判處閆某有期徒刑兩年,緩刑三年;黃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埝橋鎮黨委政府根據調查情況,依據陜西省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第三章第十六條“村民委員會成員喪失行為能力或者被判處刑罰的,其職務自行終止,村民委員會應當及時向本村村民公告”的規定,立即與閆、黃二人進行了談話,終止兩人職務,并督促村委會于7月1日將閆、黃二人終止職務一事在南黃村向全體村民公告告知。
鎮黨委引以為戒,組織全體干部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完善村干部監督管理制度,確保此類事件不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