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降低債務,實現經濟可持續發展,牙買加政府與IMF正在就新的貸款協議進行最后的磋商,作為該協議的重要組成部分,牙政府制定了新經濟計劃,該計劃涉及范圍廣,改革力度大,旨在通過改革解決制約經濟發展的各種因素,該計劃將提交IMF董事會審議,對貸款協議的順利簽署起著重要的決定作用。該計劃包括經濟現狀、牙買加經濟計劃、貨幣政策和財政體系以及債務交換四部分內容。
第一部分 經濟現狀
一、債務占GDP比重較高
二、利息費用擠占公共投資和服務
三、高度依賴市場債務,而不是有補貼的雙邊/多邊債務
四、財政挑戰
五、經濟增長低迷,實現增長的全部潛力受到瓶頸的制約
第二部分 牙買加經濟計劃
一、規劃框架
(一)目標
1、提高實際GDP增長率
2、減少公共債務比率
3、財政紀律和問責制
4、保持財政穩定
(二)核心
1、增長、競爭和寬松經商環境的倡議
2、積極的債務管理
3、低成本的多邊/雙邊融資
4、財政鞏固戰略及結構/治理改革
二、財政改革
(一)減少所有公共部門赤字
1、立即提高財政收入的措施
2、中期實現7.5%的財政盈余
(二)財政收入
1、綜合稅收改革
(1)實質消除稅收豁免
(2)簡化和擴大稅基
2、稅務局改革
3、持續撤資,部分公共部門私有化
(三)支出
1、降低利息成本
2、到2015/2016財年,公共部門工資占GDP的比重降至9%
3、養老金改革
三、結構改革
(一)高效管理和遵守計劃
1、加強財政責任框架
2、實施公共部門轉型
(二)稅收管理改革
1、增加來源
2、完善體系和程序
3、提供自治和權力
(三)繼續推行中央財政管理制度
(四)有選擇的對公共部門進行私有化
四、立法議程及機構基準
(一)2013年財政事項
1、立法建立一個半自治的稅務管理局
2、立法引進欠稅債務核銷政策,包括IPS網上辦稅系統
3、稅收管理法
4、綜合稅收激勵法
5、慈善議案
6、慈善議案下的新體制
7、具有法律約束力的財政規則
(二)2013年金融事項
1、擔保義務法案
2、立法為現代破產制度提供框架
3、集體投資計劃(CIS)框架(取消法律限制)
4、關于非法金融業務的法律和機構改革
5、立法改革破產法
五、經濟計劃的執行力
(一)增強與IMF設定的目標
(二)建立相應的辦公室
(三)經濟計劃監督委員會包括:債權人、私有部門和行業工會
六、經濟增長日程
(一)資本支出和社會保護的財政整頓
(二)減少公共債務,提高私有部門信貸的有效性
(三)推動對關鍵部門的投資影響力:
1、旅游
2、基礎設施、交通和物流
3、信息通信技術
4、能源
(四)寬松經商環境
1、經商環境的改善,簡化經商程序
2、加強獲得信貸、擔保義務框架
(五)公共私營合作制(PPP)
第三部分 貨幣政策和財政體系
一、降低通貨膨脹對貿易伙伴的影響程度
二、保持靈活的匯率機制
牙買加銀行將在浮動匯率體系框架下繼續管理貨幣政策
三、增加外匯儲備
四、加強財政體系
(一)提高央行的監管權力和金融穩定的責任
(二)金融體系支持基金(FSSF)
第四部分 國家債務交換計劃
一、基本原理
(一)經濟計劃的組成部分,結合國家債務的分擔原則,降低金融支出和風險
(二)內容包括所有的國債,總額達8850億牙元(約合90億美元)
二、內容設計
(一)每年減少利息支付占GDP的比重為1.25%,相當于每年減少國家債務170億牙元
(二)將對債券持有者的影響降至最低,保持金融穩定
(三)通過證券和期限解決收益障礙
(四)提供特別證券,包括:
1、1年期零售票據
2、2040年CPI票據
3、舊債換新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