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深圳6月13日電(記者周強)深圳市食藥監局日前表示,從7月1日起小麥粉及其制品生產中不得使用硫酸鋁鉀(俗稱明礬)和硫酸鋁銨,違者將依法嚴處。
“禁止將酸性磷酸鋁鈉、硅鋁酸鈉和辛烯基琥珀酸鋁淀粉用于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和使用,膨化食品生產中不得使用含鋁食品添加劑,小麥粉及其制品生產中不得使用硫酸鋁鉀和硫酸鋁銨。”深圳市食藥監局相關負責人表示。
同時,硫酸鋁鉀和硫酸鋁銨仍允許使用于油條等油炸面制品,但生產過程中需嚴格按照規定添加,為避免鋁含量超標,建議使用無鋁膨松劑。
長時間以來,饅頭和包子等面制品制作過程中,常常使用含硫酸鋁鉀或硫酸鋁銨的泡打粉,包括自發粉、預拌粉等。此次新規出臺源于一方面含硫酸鋁鉀或硫酸鋁銨的泡打粉鋁含量標識不明,另一方面由于生產者未按照使用說明添加配料,常常造成饅頭或包子等面制品鋁含量超標。
此前,國家衛計委等5部門聯合發布《關于調整含鋁食品添加劑使用規定的公告》,規定撤銷酸性磷酸鋁鈉、硅鋁酸鈉和辛烯基琥珀酸鋁淀粉等3種食品添加劑,不再允許膨化食品使用含鋁食品添加劑,并調整硫酸鋁鉀和硫酸鋁銨的使用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