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波蘭《工會法》(1991年5月23日制定,法律公報1991年第55期,文號234)及修訂,建立工會需要10人以上通過成立工會的決議,制定工會章程并選舉產生3-7人的組建委員會。工會要在國家注冊法院登記。如果在遞交注冊申請之日起30天內沒有成立工會組建委員會,建立工會的決議失效。自登記之日起,工會和其指派機構具有法人資格。
工會在波蘭各類組織和社會團體中有特殊地位,主要原因是“團結工會”在1980年以來波蘭社會和政治劇變中發揮了特殊的作用。
波蘭是一個有工會運動傳統的國家。二戰以后波蘭建立的第一個獨立的工會組織為“獨立自治團結工會”(NSZZ ”Solidarno??”)。該工會在較短時間內掀起了一場有近1000萬成員參加的社會運動,導致波蘭社會主義制度和國家的解體。
目前,波蘭影響最大的兩個全國性工會是:全波工會協議(OPZZ),總部位于華沙;“獨立自治團結工會”(NSZZ “Solidarno??”),總部位于格但斯克。
與其他大多數歐洲國家一樣,在波蘭工會積極參與社會政治活動,并形成自己的政治形態同盟。全波工會協議屬于社會民主派,而“獨立自治團結工會”屬右翼派別。其他工會組織也與不同政治形態達成共識。
根據OPZZ統計材料,該工會擁有近300萬成員,其中50萬為退休人員。據“獨立自治團結工會”統計,其擁有的會員人數為90萬。
全波工會協議和“獨立自治團結工會”兩個工會都是國際勞工組織成員。同時,“獨立自治團結工會”還是歐洲工會聯盟和國際自由工會聯盟成員。在波蘭的社會對話基本機制中,全波工會協議和“獨立自治團結工會”在由政府、雇主和勞工組成的社會經濟事務三方委員會中代表勞工。
“獨立自治團結80工會”(NSZZ ”Solidarno??80”)也是波蘭較著名的工會組織,該名稱來源于其保持20世紀80年代初的工會傳統。
波蘭主要的行業工會有:波蘭礦工工會、波蘭教師工會、波蘭國家鐵路工作者工會聯盟,全波護士工會等。
波蘭主要的農民工會有:全國農民工會(KZR)、農業界與農業組織(KiOR)、個體農民“團結工會”(NSZZ ”Solidarno??” RI)等。
農民工會保護農村居民和農業生產者的利益,并常采取較激烈的抗議方式,比如用農產品或農業垃圾堵塞道路或丟棄在公共場所。
盡管波蘭有工會運動傳統和較大影響,但根據OECD統計(OECD Employment Outlook 2004),波蘭的工會數量在30個OECD成員國中位于倒數第四位,只有15%的波蘭人是工會成員,與斯洛伐克(36%)、捷克(27%)、匈牙利(20%)和愛爾蘭(84%)相比低很多,但高于美國(13%)、韓國(12%)和法國(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