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況
葡萄牙政府采購遵循歐盟關于政府采購的整體法律框架。葡政府相關法律文件編號為Decree-Law No 18/2008 of 29 January。負責政府采購的執行機構是“國家公共采購總署”(National Agency of Public Procurement ,ANCP)。該機構隸屬于葡財政部,成立于2007年2月。其主要職責是管理葡公共采購系統(National Public Procurement System,SNCP),并通過該系統實施政府采購計劃,規范采購操作流程、采購程序和管理模式。葡萄牙公共采購系統的應用范圍除1800個政府采購單位外,還有來自企業、地方政府和非政府組織的380個自愿加入的機構或單位。
葡萄牙政府采購主要包括商品服務以及公共工程兩大類。其中商品和服務類采購主要包括通訊、計算機、紙張文具、公務用車、汽車保險和燃油、清潔保安服務、差旅住宿等,這些采購主要以滿足和維持政府日常工作運轉為主要目的。公共工程類主要是指與公共服務相關的基礎設施建設以及城市公益性市政項目等,包括與公共服務相關的供水、供熱、供氣、供電等,與交通網絡建設相關的道路、港口、機場建設以及火車、電車、汽車采購等。2010年葡萄牙政府采購總規模為110億歐元,大約占葡萄牙當年GDP的6%左右,占當年財政收入的15%左右。從采購金額上看,商品服務類采購支出為43億歐元,占比39%,公共工程類支出為67億歐元,占比61%;從采購項目數來看,2010年葡政府共完成政府采購項目79739個,其中商品服務類項目66465個,占比83%,公共工程類項目13274個,占比17%。
二、集中采購模式即框架協議模式(Framework Agreement)
為進一步提高采購效率,降低采購成本,葡萄牙政府自2008年以來大力發展集中采購模式即框架協議模式。該模式簡言之是指葡政府通過強制性規定,將中央政府部門和單位的年度采購需求目錄納入框架協議之中,由國家采購總署集中采購。該模式的大致程序為:各部門提出采購需求→國家采購總署對部門需求進行收集,并按照類別進行匯總→根據采購商品和服務類別,分別制定各類商品采購框架協議(Framework Agreement)→根據框架協議目錄,面向社會公開招標供應商→確定合格的供應商在框架協議內與采購方洽談采購合同→采購總署根據合同洽談情況選擇集中采購或者分批采購。
該框架協議采購模式經過近幾年的不斷發展和完善,已經在實踐中體現出較明顯的優勢:一是能夠實現公共采購的規范化和標準化。二是能夠降低采購成本。三是提高了采購效率。由于框架協議采購模式具有上述優勢,葡萄牙政府目前大力推廣使用該模式,并不斷更新和擴大該模式覆蓋的領域。據統計,2008年僅有4個框架協議,2009年增加到10個,2010年底已經發展到15個。2011年葡政府還準備簽訂3個新的框架協議。同時協議覆蓋商品和服務范圍也不斷擴大,基本涵蓋了政府采購商品和服務的各個領域,包括通訊、計算機軟硬件、紙張和文具、燃油、保險等共計15大類。在這15大類框架協議下,葡萄牙政府通過公開招標,競爭擇優的方式共確定了269家合格供應商。根據葡公共采購總署公布的最新數據,2008年至2010年間,每年通過協議采購模式完成的采購金額大約在10億歐元左右。僅2009年至2010年一個采購年度就節約采購成本1.55億歐元。此外,近年來自愿加入框架協議的機構也逐漸增加,2008年僅有30個,2009年猛增到213個,2010年增加到306個。其中地方政府209個,占比68%,國有公司48個,占比16%,地方政府公司39個,占比13%,其它組織10個,占比3%。
三、電子采購有關情況
葡萄牙電子采購平臺從2008年6月起籌建,2009年1月正式運行。政府為大力推行電子采購,規定從2009年11月1日起,所有公共采購必須使用電子采購平臺完成,從發布采購公告到最后簽訂合同,每個程序都必須通過這一平臺進行。目前葡政府強制實行的電子采購平臺主要包括:電子發布招標公告、電子投標、電子認證、電子咨詢等。通過電子采購平臺,采購方可以發布電子公告,不用再印發紙制文本,供應商可以獲取電子招標信息和有關采購說明,并通過電子方式進行投標。采購方大部分也只接受電子標書和電子咨詢。目前,葡政府的采購公告主要通過WWW.BASE.GOV.PT網站公布,各采購商和供應商也通過該網站的入口(PORTAL)進入電子采購平臺,直接進行電子采購操作。
葡萄牙電子政府平臺的使用率在歐盟國家中名列前茅。根據葡萄牙政府采購年報有關數據,葡萄牙的電子采購平臺的使用率高達91%,遠遠高于歐盟5%的平均水平。由于葡電子采購平臺的使用率極高,葡公共采購署目前還可以通過該系統收集關于采購商和供應商的信息資料,并在此基礎上進行數據分析,形成每年一度報送歐盟的政府采購情況綜合報告。據葡公共采購署統計,2010年葡政府直接通過電子平臺完成的政府采購項目數為45013個,大約占全部采購項目數的56%,總金額達82億歐元,占全部采購金額的75%。如果去掉限額以下不用實施對外公開采購的項目,2010年葡萄牙幾乎所有的公共采購項目都通過電子采購的方式進行。
四、綠色采購有關情況
葡萄牙政府近年來十分重視推進綠色公共采購,早在2008年就制定了綠色公共采購的國家戰略目標。即公共采購項目中包括環保標準的比例要自2008年起逐年提高,即2008年占15%,2009年為30%,2010年為50%。同時規定在公共采購中體現環保標準的公共采購商品和服務的價值也要逐年提高。
為使綠色環保采購落到實處,葡政府在一些具體采購中設定綠色環保標準。比如在打印耗材采購中,葡萄牙法律要求供應商必須同時提供回收和處理打印機廢舊耗材的包裝和容器。在辦公用紙采購中,葡法律要求政府采購的紙張應該符合可回收和無污染的標準,紙張重量要盡量小于75毫克,以減少對紙漿的消耗。在軟件采購中,要盡可能的使用電子下載的方式進行,以減少在軟件運輸過程中二氧化碳的排放。在公務車采購中,要求對所采購車輛能源的使用實行非歧視政策,并鼓勵使用電力等清潔能源。制定公務用車的溫室氣體排放標準,并在新車采購中嚴格執行。即2009年20%的公務用車溫室氣體排放量應不高于120克/公里,到2012年50%的公務用車溫室氣體排放量應不高于100克/公里。此外,葡萄牙政府還在采購招標中加入環保的得分權重,比如在紙張和打印設備采購中,節能環保分數要占到10%,在電腦設備的采購中,該指標也要占到5%。
由于葡政府從戰略目標的制定到具體實踐的每一個環節,都充分考慮到了環保和節約能源的要求。因此,綠色環保采購理念在葡政府采購中得到了充分的落實和體現。以2009年為例,當年葡公共采購總署組織的350個框架協議采購中,采購流程中體現綠色生態標準的共有228個,占比高達65%,從采購價值看,有61.7%的采購商品和服務符合綠色標準,從投標人數量看,有41.3%的投標者符合綠色環保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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