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加利亞通訊社消息,保主要執政黨社會黨提出《農用地購買和使用法案》修正案,規定在保購買農地或林地的自然人或法人,必須在交易完成之前在保連續居住或者設立滿三年。
根據加入歐盟時的承諾,保應于2014年1月1日起開放外國公民個人投資保土地,但保議會于2013年10月通過議案延長限售期至2020年1月1日,隨即該議案被保憲法法院以違憲和違反入盟承諾為由否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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