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管理:塞爾維亞外貿法規定其境內的企業、法人在與外國法人或自然人進行商品進出口貿易、國際服務貿易時須簽訂合同,該合同應符合塞爾維亞的法律法規及國際合同法。所有在塞爾維亞境內依法注冊的經濟實體享有同等的外貿經營權。除個別商品外,國家對進口商品無限制。
塞爾維亞取消了進口配額,基本上實現了自由進口貿易。
出口限制:塞爾維亞關稅稅則主要有8500余種產品,除保障國內市場需要的少量農產品需一定出口配額限制外,其他商品可自由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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