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烏克蘭獨立新聞社1月30日報道,烏克蘭總統波羅申科簽署了87-VIII號《修改<國家支持農業法>的法案》。
據獨立新聞社此前報道,1月13日,烏議會通過烏政府提交的《修改<國家支持農業法>17-2章內容的法案》。新法案規定,農業生產企業建設和改造畜牧農場和牛、豬、禽類(雞、鴨、火雞)飼養場、擠奶車間及肉類加工場將獲得最高達建設費用50%的補貼(此前法案對獲得補貼的畜牧企業規模限制為:牛不低于500頭,豬不低于1200頭,禽類不低于100萬只)。此外,購買農業生產用機械和設備、建設農產品生產及存儲輔助企業可以獲得最高達成本30%的補貼。
法案解釋條款指出,修改法案、刪除畜牧企業規模限制的目的在于不僅對大企業,而且對中小企業提供國家支持,使其可以獲得生產和改造部分費用的補貼。
烏專家們認為,新法案將促進中小農業生產者新建或者改造畜牧設施,將擴大存欄量并擴大高質量畜牧產品產量。法案也將保障維持現有就業崗位并創造新的就業崗位,提高居民就業率,改善勞動環境。
2015年1月1日生效的烏克蘭食品安全和質量法第33章規定,禁止未加工的家庭生產的牛奶和奶酪、家庭屠宰的有蹄類動物或其他偶蹄類動物入市流通。各地區就此反響強烈,烏政府研究各地區的呼吁制定了87-VIII號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