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29日,按照國家煤礦安監局《關于煤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監管監察的指導意見》(煤安監監察〔2019〕26號)和省局《關于開展煤礦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專項監察的通知》(冀煤安監〔2019〕111 號)要求,河北煤礦安全監察局第二監察組對邯礦集團檢查。監察組按照方案,分3個小組采取聽取匯報、個別談話、職工代表座談、民主測評、安管人員考試、查閱資料、現場抽查煤礦等方式,對集團公司落實上級決策部署、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隱患排查等11項內容進行了表格式檢查,共發現15條問題。 |
11月27~29日,按照國家煤礦安監局《關于煤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監管監察的指導意見》(煤安監監察〔2019〕26號)和省局《關于開展煤礦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專項監察的通知》(冀煤安監〔2019〕111 號)要求,河北煤礦安全監察局第二監察組對邯礦集團檢查。監察組按照方案,分3個小組采取聽取匯報、個別談話、職工代表座談、民主測評、安管人員考試、查閱資料、現場抽查煤礦等方式,對集團公司落實上級決策部署、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隱患排查等11項內容進行了表格式檢查,共發現15條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