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鄲監察分局在疫情防控時期,以“四個強化”措施為抓手,加大監察執法工作力度,嚴厲查處煤礦違法生產行為,一季度行政罰款688萬元,促進轄區煤礦實現了持續穩定的安全生產形勢。
一是強化遠程監察,提升執法效能。根據轄區煤礦生產建設狀態、災害特點,分局完善了遠程監察辦法,制定41項內容的遠程監察表,明確監察責任、周期、內容、方法,規范上報程序和時限,確保監察時間連續,監察內容不留死角,問題上報、現場核查及時準確,精準實施遠程監察。一季度,通過遠程監察和現場核查,共發現一般隱患33條,重大隱患1條,立案3件。 二是強化重大安全風險管控,超前防范重大事故。對照礦井主要生產系統、遠程監察、建設項目、“三報表兩圖紙”、采煤工作面、掘進工作面等風險辨識清單辨識重大安全風險,每月發布預警信息。每周一召開監察例會,逐礦評估風險管控情況,分析問題,確定本周風險預控監察工作重點。對重大安全風險管控關鍵節點,每日由專業人員調度,專業組審查,確保管控到位。一季度共發布重大安全風險預警信息118條。 三是強化嚴細作風,做到“深挖細剖”查隱患。分局充分利用疫情期間監察員不能到礦監察的特殊時間,安排全體監察員逐礦對預防式監察收集到的礦井資料、圖紙進行梳理,再分析再研判。對分析有疑問的地區,小組進一步分工細查,通過遠程調閱圖紙,當場“三量”核算等細查、細剖,發現并查處了2處煤礦超能力生產的重大隱患。 四是強化打非治違高壓態勢,做到重處罰、嚴追責。一季度共查處煤礦重大隱患4條,責令停產整頓1礦次,責令停止建設1礦次,責令停止作業6次,停止采掘工作面33個,停止設備使用1臺(套);實施行政處罰42次,罰款688萬元;對煤礦主要負責人免職3人次,對副礦級人員行政處分4人次、罰款9人次,對其他人員解除勞動合同1人次、罰款10人次,有力震懾了轄區煤礦違法違規生產建設行為。 作者:張久里 (責任編輯:wl) 點擊: 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