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煤監局組織執法隊伍到山西晉中開展監察執法,發現不少事故隱患,其中包括不按規定進行探放水的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有煤礦管理者連法規名稱都寫不對,等等。
作者:wl (責任編輯:wl) 點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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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來,各級安全監察人員每次到煤礦監察執法,查不到隱患“很奇怪”,查到隱患是常態。2019年,全國煤礦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共檢查煤礦11.29萬礦次,查處隱患76.6萬項,其中重大隱患1629項。如此頻密的監察,如此巨量的隱患,很值得深長思之。 單從企業來說,那么多人,天天在現場干,怎么就發現不了身邊隱患,倒讓“外來的人”查得七葷八素?被查出那么多隱患,是對安全生產工作認識不深、重視不夠,還是水平不行? 對安監機構而言,查到煤礦隱患,是履職盡責;對煤礦而言,沒有隱患不怕查,才是光彩。因此,認真對待被查到的隱患,不斷強化安全生產工作,進而讓監察人員難以查到隱患,辦讓職工、讓全社會放心的安全煤礦,方為正道。 認真對待被查出的隱患,把責任追下去至關重要。企業被行政處罰,被停產整頓,不是追責的終止。企業應該對被查到的隱患深入追責,誰負主要責任、誰負重要責任,誰負管理責任、誰負崗位責任。這時,不能一刀切地搞“天塌了有個子高的頂著”“有關無關人人共擔”。責任必須明確,追責務求精準。如此,才能倒逼強化責任意識,倒逼構建并不斷完善科學的責任體系,才能激活神經末稍和大腦,敏銳感知風險、果決治理隱患。 人無完人,事無盡善。不怕隱患暗藏,但怕對待隱患態度溫吞。只有拿出“宜將剩勇追窮寇”的精神對待隱患,才有可能讓隱患越來越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