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李仁堂報道 近日,河北省應急管理廳、河北煤監局聯合印發方案,確定從2020年11月16日到2021年1月31日,在全省范圍內集中開展煤礦安全生產檢查執法專項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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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范圍內所有煤礦企業和保留礦井,包括正常生產礦井、正在建設和整合改造礦井、停產停建礦井等,全部列入檢查執法范圍。 河北省應急管理廳、河北煤監局聯合組成4個煤礦檢查執法督導組,對督導地區煤礦企業進行檢查執法,對高瓦斯、煤與瓦斯突出、水文地質條件復雜等重點礦井抽查執法2家至3家。各產煤市應急管理局和煤礦安全監察分局聯合成立煤礦檢查執法督導組,負責對省督導組抽查以外的其他礦井進行檢查執法。 方案規定,各市開展集中檢查執法。各市煤礦檢查執法督導組,要對轄區內除省督導組抽查以外的所有煤礦全覆蓋檢查執法,要以高瓦斯礦井、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受水害威脅嚴重的礦井、基建技改礦井為重點,凡發現存在重大隱患不能確保安全的立即責令停產整頓。 方案強調,堅持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對違法違規生產建設行為,嚴格按照“四個一律”的要求,堅決依法查處到位。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未采取措施繼續組織生產建設的,一律列入企業“黑名單”,并按“四不放過”的原則立案調查,掛牌督辦,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對存在問題突出的煤礦企業,要依法從重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