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中央 國務院《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河北省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有關要求,2020年,在省委省政府和應急管理部、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的正確領導下,我局堅持弘揚法治精神,持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現將我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積極推進政府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一)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一是系統梳理習近平總書記十八大以來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局黨組分五個專題進行了再學習、再領會、再貫徹,主要領導帶頭發言,黨組成員研討交流,進一步提高了貫徹落實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二是局黨組發揮表率作用,帶頭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指示批示要點歸納》,通過聯系指導、監察執法、督查調研,及時向分管處室、聯系單位及煤礦企業傳達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三是開展學習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況“回頭看”,認真查找傳達學習、宣傳貫徹、落地見效和長效機制方面存在的問題,深刻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四是印發《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工作方案》,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落實全會確定的各項目標任務上來。 (二)認真履行主要負責人推行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為全面推進我局法治政府建設,年初由主要負責人召集主持局務會議,對全年法治宣傳教育、依法行政、執法監督等工作進行研究部署,會后以會議紀要形式下發執行。 (三)認真完成依法行政整改落實,定期報告法治政府建設情況。一是按照省司法廳《關于反饋2019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結果的函》中指出的四個方面問題,制定了具體整改措施和明確責任處室;建立整改工作臺帳,由政策法規處進行工作督辦,定期碰頭研究整改進展完成情況,確保各項整改措施落實到位。二是于每年1月初以正式文件向省政府報送我局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報告,報告全文在局網站進行公開,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四)組織開展《憲法》主題宣講。一是將《憲法》等法律法規列入定期全年學習計劃,做好日常學習和重點輔導。二是依托對煤礦監察執法,到煤礦企業宣傳憲法和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和煤礦安全生產方面的知識,積極宣講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煤礦安全生產的重要決策部署、憲法的核心思想,向轄區煤礦發放主題宣傳冊,營造濃厚憲法學習宣傳氛圍;三是舉行新任職干部憲法宣誓,堅定做擁護憲法、遵守憲法表率,嚴格依法履職盡責。 二、依法全面履行煤礦安全監察職能情況 (五)優化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辦理。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省政府關于優化營商環境,提高政務服務質量,規范行政權力運行,方便煤礦企業辦理許可證件,專門出臺了《關于優化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辦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實行許可網上全過程辦理、查詢、郵寄送達,簡化許可申辦材料,獲得煤礦企業高度認可。 (六)建立權力和責任清單制度,并實施動態管理。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三定”方案職責,制定并在局部門網站向社會公布了權力和責任清單。按照國家礦山安監局公布的權力和責任清單內容調整情況,定期對照修訂,并向社會進行全面公示。 (七)深入煤礦企業宣傳疫情防控法律。今年以來,面對新冠肺炎疫情嚴峻形勢,我局在持續抓好監察執法基礎上,深入煤礦企業宣傳疫情防控法律。各監察分局、各執法處在“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期間開展執法檢查時,結合“防控疫情、法治同行”活動,深入宣傳《傳染病防治法》《突發事件應對法》《野生動物保護法》等法律法規,促進依法防控疫情、維護國家和公共安全人人有責的觀念深入人心。 (八)認真履行監察職責,推動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一是推動地方政府落實煤礦安全監管責任。制定《對地方政府煤礦安全監管工作監督檢查實施細則》,組織對7個產煤市、19個產煤縣(區)政府落實煤礦安全監管責任監督檢查,發現問題52條,監察完成后立即召開通報會,并下達加強和改善煤礦安全監管工作建議函16份。建立煤礦分級管控、分片包聯工作機制,定期開展督導檢查、召開調度會,實現省、市、縣、企逐級包聯包保,實現了小煤礦真停真關的好局面。二是督促煤礦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制定《煤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監察細則》《煤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監察細則》,局主要領導帶隊,對全省19家煤礦企業開展主體責任專項監察,發現問題137條,下發加強和改善安全管理意見書19份。組織召開主體責任專項監察通報會,提出整改要求和安全生產工作意見,有力促進了企業管理層面特別是公司主要領導層面存在問題的整改。深入開展“學法規、抓落實、強管理”活動,制定活動方案,建立督查機制,在局網站開設專欄,每月對活動開展情況進行排名,堅持對“一規程三細則”進行逢查必考,督促煤礦企業管理人員增強依法辦礦、依法管礦的意識。三是嚴肅追究事故責任。印發《進一步規范煤礦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的意見》《煤礦生產安全事故“七項制度”》,不斷規范事故調查處置工作。四是加強煤礦事故警示教育,全年組織召開事故警示教育會4次。五是創新實施“十步十字”監察工作法、“三報表兩圖紙”分析審查、安全風險預控機制、“遠程監察+現場監察執法”等行之有效的監察方法,不斷提升監察執法效能。2020年,全省煤礦發生生產安全事故3起、死亡3人,同比減少1起、7人,百萬噸死亡率0.06,事故起數、死亡人數、百萬噸死亡率同比分別下降25%、70%、69.54%。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 (九)建立健全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制度。制定了《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局主要負責人全面履行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工作第一責任人責任,局辦公室負責機關規范性文件管理及統一核稿、登記、編號等工作,局政策法規處配備公職律師負責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工作。未經合法性審核或者經審核不合法的規范性文件送審稿,不得提請局務會議審議。制定《法律顧問管理辦法》,充分發揮法律顧問、公職律師和行政決策咨詢論證專家作用。 (十)依法組織規范性文件修訂。《河北省煤礦防治水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2016年2月經省政府辦公廳印發。近5年以來,隨著國家層面相關法律規定修訂變化,亟需對該辦法予以修訂完善。為此,我局會同河北省應急廳組織專家對該辦法進行了論證修改,期間廣泛征求社會意見,經內部合法性審查通過后,目前已正式報送省政府辦公廳。 四、實現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情況 (十一)嚴格落實集體決策程序,提高決策質量和效率。嚴格執行和落實“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制度,規范重大事項決策程序;出臺《關于做好領導干部插手干預重大事項記錄報告工作的暫行規定》,進一步規范領導干部正確行使權力;建立健全合法性審查制度,在行政許可、重大行政處罰案件辦理等重大事項決策過程中,由政策法規處審查,并出具合法性審查意見,并充分發揮法律顧問、公職律師和行政決策咨詢論證專家作用。 五、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情況 (十二)健全完善監察執法制度體系建設。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監察執法工作的意見》《監察分局煤礦安全監察執法工作量化評價辦法(試行)》等一系列行政執法配套制度,對監察執法工作計劃的編制、監察執法工作的實施、執法程序、執法案件的辦理、證據的取得和固定、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行使、執法文書的制作和評查、重大行政處罰案件的審理和報備、行政執法監督和考核以及信息公開等各個方面都進行了有效地規范,建立了較完備的行政執法制度體系,行政執法各項工作有序推進、有章可循。 (十三)持續深入推動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按照河北省政府要求,我局領導高度重視,印發了《行政執法公示辦法等三項制度》。通過建立內部協調機制、加強經費保證、廣泛宣傳培訓、嚴格考核督查等舉措,推動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落實落地,進一步增強了我局監察執法透明度、提高了執法能力、規范了執法流程、提升了執法效能,促進了轄區煤礦的安全生產。 (十四)明晰職責,完善執法監督責任體系。對照國家礦山安監局《煤礦安全監察執法監督辦法》,制定《河北煤礦安全監察局行政執法監督辦法》,明確我局及所屬分局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行政執法監督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局政策法規處負責全局執法監督工作,配備一名公職律師和一名現場執法閱歷豐富且經多崗位歷練的專職執法監督人員。我局成立執法監督工作組,由分管執法監督的局領導擔任組長,政策法規處和紀檢監察室主要負責人任副組長,政策法規處、紀檢監察室相關人員和各分局分管執法監督的領導為成員。 六、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 (十五)建立守法信用記錄制度。制定了《對煤礦安全生產失信行為開展聯合懲戒實施辦法》,實施信用監管。 (十六)建立健全常態化行政監督機制。為切實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進一步健全和完善行政監督制度,規范決策行為,防范決策風險,出臺了局黨組《關于進一步加強和完善“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制度的實施辦法》《關于做好領導干部插手干預重大事項記錄報告工作的暫行規定》。定期開展財務檢查及審計工作,針對重點環節領域,分別制定招標流程圖、內部采購流程圖、辦公用品原材料采購流程圖、公務用車使用流程圖。 (十七)嚴格實施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行政執法中嚴格執行國家礦山安監局制定的《煤礦安全監察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杜絕了執法隨意性,保證了執法尺度的可預見性和執法結果的公平公正。 (十八)嚴格執行局黨組《紀檢監察信訪舉報工作管理辦法》。在局網站設置群眾舉報專欄,公布舉報電話和舉報專用郵箱,暢通群眾訴求渠道。 (十九)全面落實政務公開和行政執法公開制度。一是為推進我局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進一步做好我局政務公開和行政執法公開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河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辦法》,結合我局行政執法工作實際,研究制定了《河北煤礦安全監察局行政執法公開制度》,將我局執法權限及內設執法機構職責分工、執法依據、執法程序、執法結果予以公開。二是根據推進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要求,在局網站設置“行政執法公示專題“將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及配套制度、清單、流程圖、執法結果等內容在局網站進行了全面公開。 (二十)構建維護群眾利益制度體系,建立健全涉訪處理機制。一是制定了《河北煤礦安全監察局信訪事項處理辦法》,對信訪受理范圍、工作要求、處理流程等作了詳盡規定,建立了有效處理信訪長效機制。二是為妥善處置群體性上訪事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制定了《河北煤礦安全監察局群體性上訪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和依法、及時、就地解決問題與疏導教育相結合”的原則,提高應對群體性上訪事件的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置能力,維護辦公秩序和社會穩定。 七、全面提高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情況 (二十一)嚴格落實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制度。年初對全年學法用法工作進行細化布置,突出抓好憲法、國家基本法律、與煤礦安全生產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學習,積極參加應急管理部、國家礦山安監局和省委省政府安排的業務培訓和專題視頻講座。積極組織內部憲法、行政執法專題講座,進一步增強了全局工作人員的憲法意識和法治觀念,提升了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工作、解決問題的能力。 (二十二)持續深入開展憲法法律學習。將憲法等法律法規學習納入全年學習計劃,定期組織集中學習;按照省法宣辦通知要求,認真組織全體干部職工參加第12次全省干部法律知識考試,以考促學,深刻理解憲法、民法典等精神內涵和核心要義。 (二十三)抓好煤礦安全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按照“誰執法誰普法”要求,加大煤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知識普及力度。堅持法治宣傳教育與執法實踐相結合,把履行職能的過程作為普法實踐活動,在每一次執法活動中,開展形式多樣的普法教育活動,不斷提高執法對象的守法遵法意識。 下一步,我局將繼續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進一步牢固樹立“憲法至上”“法律至上”理念,推動全省煤礦從業人員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努力建設科學、高效、公正、文明、規范的全系統一流煤礦監察局。 河北煤礦安全監察局 2021年1月14日 作者:李軍杰 (責任編輯:wl) 點擊: 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