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國務院和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要求,河北煤礦安全監察局近期完成煤礦安全生產許可事項移交工作。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為加強對煤礦安全生產許可事項移交工作的組織領導,省局成立了移交工作領導小組,主持工作的分管領導親自牽頭負責,明確了工作重點、倒排時間節點,為高質量推進許可移交工作提供了堅強組織保障。
二是強化溝通協調。主動與省應急廳溝通協調,制定了煤礦安全生產許可事項移交工作方案,明確移交工作負責人和工作完成時間、事中事后監管措施等內容。
三是開展業務培訓。安排負責許可證辦理的業務人員到省應急廳開展指導培訓業務系統使用等工作,幫助相關業務人員熟悉安全生產許可證網上辦理流程及操作要求。
四是妥善處置許可檔案。按照“誰承辦、誰負責”的原則,對已辦理完成的安全生產許可管理檔案全部進行了整理存檔。
五是及時主動公開。在省局網站將煤礦安全生產許可事項移交承接部門向社會進行了公告,保證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許可工作的連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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