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黨組成員、副局長耿俊紅帶隊針對“7·31”極端天氣造成煤礦大面積停電事故,專題調研督導應急處置工作,并在羊東礦召開座談會,峰峰集團安全副總經理、機電部等部室和電業分公司、羊東礦等3處煤礦有關人員參加會議。
峰峰集團匯報了2020年以來為應對極端天氣升級設備、改造線路等工作,介紹“7·31”極端天氣導致羊東礦等礦供電系統受損、應急搶修及應急處置等情況,并提出供電系統改造計劃。
耿俊紅指出,“7·31”大面積停電事故暴露出撤出井下人員不及時,供電系統可靠性低,應急預案不規范,吸取教訓不深刻。耿俊紅要求,一是提高礦井雙回路供電可靠性。全面檢查設備和線路,及時修剪影響線路的樹枝,加固電線桿,把風險挺在事故前面。二是強化應急處置。主要通風機、主排水泵停止運行時,必須第一時間撤出井下全部作業人員,大面積停電的底線是不能導致傷亡事故。三是明確應急預案撤人要求。按照《煤礦安全規程》要求,明確人員撤到的地點,由值班礦領導立即組織撤人,寧可嚴一些過一些,確保礦工安全。四是提升應急演練實效性。開展大面積停電撤人實戰演練,檢驗撤人和恢復供電時間及應急廣播系統效能。同時,借鑒《山東省礦山應急電源配備規定》要求,增加固定或移動應急電源,提高應急保障和抗災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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