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22日,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河北局監察執法四處對涿鹿縣人民政府非煤礦山安全監管工作開展了監督檢查。 檢查期間,檢查組向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相關企業傳達了習近平總書記近期關于安全生產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國務院安委會15條硬措施、國家礦山安監局安全生產20條措施,貫徹了《刑法修正案(十一)》《金屬非金屬礦山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試行)》等法律法規,播放了非煤礦山事故警示教育片。 此次監督檢查共查處問題51條,其中政府部門層面存在的問題17條,非煤礦山企業存在的問題34條,發現重大安全隱患4條,下達現場處置決定書3份,分別責令吉慶礦業公司停止生產、礬山磷礦尾礦庫停止生產運行、金隅水泥公司從危險區域撤出作業人員。 檢查組依法依規向涿鹿縣人民政府下達了《加強和改善非煤礦山安全監管建議書》《非煤礦山重大事故隱患整改督辦函》和《非煤礦山安全監察移送書》,要求該縣政府嚴格落實《礦山重大隱患調查處理辦法(試行)》,對重大安全隱患進行掛牌督辦,督促企業嚴格落實現場處置決定,按照責任、措施、資金、時限、預案“五落實”原則消除重大事故隱患,整改完成后,必須經縣政府組織復查合格后,企業方可恢復生產經營活動。 作者:楊宇進 (責任編輯:wl) 點擊: 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