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安冀函〔2022〕72號
各煤礦救護隊主管單位、各煤礦救護隊:按照《礦山救護規程》相關規定,礦山救護隊指戰員必須參加崗位資格培訓和定期復訓工作,2022年度國家級礦山救護培訓工作已開始組織(見附件),請各單位按照《礦山救護規程》相關規定和培訓需求,積極組織人員參加相關培訓,取得相應崗位資格證書,不斷提升礦山救護技術業務能力。各煤礦救護隊將參培情況及時向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河北局救援指揮中心報備。 附件:
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河北局 2022年9月6日 作者:wl (責任編輯:wl) 點擊: 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