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加強轄區煤礦重大安全風險排查管控力度,將煤礦重大安全風險防控挺在事故隱患前面,嚴防風險演變為隱患,提高重大安全風險管控的精準性。針對重大安全風險研判及管控中存在的監察執法部門不重視,煤礦企業流于形式、應付了事等問題,監察執法二處認真規范轄區煤礦月度重大安全風險研判及管控流程。 一是充分發揮煤礦主體責任。要求煤礦每月由安全副礦長組織相關區科人員對照作業計劃,分析研判下月存在的重大安全風險,并且每周調度風險管控情況,嚴防風險演變為隱患。二是督促上級公司落實監管職責。要求公司安全副總經理組織相關部室研判所屬煤礦存在的重大安全風險,明確管控責任部室及責任人,定期到礦檢查,杜絕責任落空。三是規范重大安全風險研判和管控流程。明確各礦聯絡員、監察組和本執法處煤礦重大安全風險的研判時限及管控職責,促使工作落地見效。 2023年監察執法二處將堅持把煤礦重大安全風險研判和管控作為重點工作來抓,把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保障轄區煤礦生產安全穩定。 作者:李志波 (責任編輯:wl) 點擊: 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