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河北局出臺《對地方政府礦山安全監管工作監督檢查量化評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進一步強化礦山安全國家監察督政責任,壓實礦山安全生產地方政府領導責任和有關部門監管責任。 《辦法》明確量化評分對象為全省涉礦山市、縣(區)政府,采取百分制評價方式,圍繞各市、縣(區)建立健全礦山安全監管責任體系及加強專業監管能力建設、推進淘汰落后礦山、督促落實礦山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及防范措施等9方面重點工作,細化25項量化評分內容、分值以及評分辦法。同時設置礦山事故情況扣分項,對發生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或遲報漏報謊報瞞報事故的,扣除相應分值。 為抓好《辦法》實施,河北局成立領導小組,組織開展量化評分工作。定期將量化評分結果向各涉礦山市委市政府通報,并向省委省政府報告,同時提出加強和改善礦山安全監管工作建議。對地方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的職責履行不到位的,提出問責建議,抄送相關紀檢監察機關和具有干部管理權限的組織部門。 作者:徐振華 邱志強 (責任編輯:wl) 點擊: 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