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強化《煤礦安全生產條例》的宣貫落實,更好發揮《條例》對煤礦安全生產的基礎保障作用,監察執法三處以“學懂、弄通、會用”為目標,多措并舉不斷提升《條例》宣貫質效。
一是集中“預習”,保障執法不斷檔。組織全體監察員逐字逐條學習《條例》,針對《條例》正式實施后如何制作執法文書、重大隱患如何處置以及問題隱患對應的具體法條和處理依據等進行集中研討預習,力求做到全面掌握、準確理解、正確使用,以學法助懂法,以知法促執法。
二是認真“講解”,督促基層抓落實。在現場監察期間參加企業礦長安全辦公會、區隊業務培訓會、隊組班前會,現場講解《條例》重點條款,了解煤礦實際工作部署和《條例》宣貫進展。督促煤礦企業將《條例》張貼在井口、宣傳欄,并積極開展自查自改,進一步強化紅線意識和法治觀念。
三是重點“解剖”,解讀條款講案例。結合現場檢查發現的問題,對《條例》中企業主體責任、主要生產系統、安全設施和安全教育培訓等相關條款進行針對性解讀,讓煤礦企業更加充分理解掌握《條例》的立法宗旨和精神內涵。
作者:和瑞民 (責任編輯:wl) 點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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