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湖碑林中,有一通清代灌縣(今都江堰市)人彭洵書寫的“格言碑”。此碑高
“格言碑”由琢磨平整、硬度較高的合州峽石刻成,刻工技藝精湛、嫻熟,使書寫者的筆法、筆意及神韻都躍然碑石。“格言碑”刻成后,龍藏寺僧人一直指導此碑拓片作為珍貴贈品,以應同好之求。得之者既可視為精美的書法藝術品,或懸諸客廳,或藏諸書齋;又可視為社會倫理道德的準則,使人們從格言豐富的內含中受到教益。
“格言碑”書格言四十條,共約兩千字。歸納起來,有以下可供我們借鑒的內容:
一、在事業方面,要有精神和志氣,不要貪酒色。第一條格言即指出:“精神者,事業之根,不荒色則精神固;志氣者,功名之本,不湎于酒則志氣清”。同時,還要有事業心,格言又強調:“子弟須習事業,士、農、工、商各循其職”。
二、在處世方面,要嚴以律已,寬以待人。格言具體說明了怎樣律已、待人:“嚴以律已,已有不是,痛自刻責;寬以待人,人有不是,無庸苛求”。“律已者,當于無過中求有過;待人者,當于有過中求無過”。
三、在持家方面,要勤勞儉樸,不要奢侈浪費。格言以形象的比喻闡述了勤和儉的辯證關系:“勤而不儉,譬如漏卮,雖滿積而無所存;儉而勤,譬如石田,雖謹守而無所獲”。同時,勸導無論創貧富都應節儉:“居貧不節省,則貧無了期;得富好奢華,則富難永保”。
四、在對待子女方面,要嚴格教育,正確理解什么是真正的愛。格言提醒作父母:“養而不教是不愛其子也,教而不嚴是亦不愛其子也”。在對待子女的婚姻問題上:“當先察其婿與婦之性行及家法如何,勿茍慕其寶貴”。
此外,格言還叫人們安分守已、知足常樂、讀書明禮、敬宗尊祖、存心公平、行事忠厚、擇鄰而居、擇友而言、慎言慎行、這些格言,絕大多數為古代社會公認的、積極的修身處世之道。但由于它是封建社會遺留下的產物,自然不可避免地受到時代的局限和階級的局限,仍有一些應該剔除的封建性糟粕。比如,在格言中明顯流露了輕視婦女的男尊女卑思想和剝削階級的等級觀念,說什么“婦人之言不可聽信,妾婢之言更不可聽信”。有的格言缺乏是非觀念,籠統說什么“不談人過,不辨已非”,有的格言體現明哲保身思想:“凡一事而關人名節,縱親見確聞不可出口”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