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女子欲查自己名下房產遭拒”的報道受到關注。市住建委今天回復稱,這是由于該女士曾在2007年購房時因開發商將其名字錯誤錄入所致。目前已提示其攜帶身份證、房屋產權證到房屋所在區縣的房屋登記部門查詢、辦理信息變更手續。同時,市住建委將責成開發企業加強管理。
近日媒體報道,家住通州的謝女士在買第二套房時,被告知此前購房身份信息錄入時發生錯誤,且其名下可能已不只一套房。她欲在城研中心查詢名下有幾套房,遭到拒絕。
根據謝女士提供的身份證號,市住建委城研中心在數據系統中查到兩個身份信息,第一個顯示謝女士的身份證號,但名字錯了一個字,對應一個認購信息;第二個身份信息顯示謝女士的名字,但身份證號后多了一個點,對應一套商品房的買賣交易,時間與其購買第一套住房吻合。
據了解,根據國家住建部的相關規定,不能以人姓名或身份證來查詢房產,只允許公檢法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