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律師協會(NINGBO LAWYERS ASSOCIATION)成立于1991年,至今已迄二十余年。本會系在民政機關登記注冊的行業社會團體法人。期間,在黨委、政府和各級司法行政部門的直接領導下,本會從無到有,從小到大,從弱到強,漸趨成熟。我市對律師的管理模式也由單一的行政管理成功過渡到司法行政的行政管理與律師協會的行業自治的兩結合管理。自協會成立以來,本會在推動全市律師事業的進步與發展,團結全體律師,維護律師的合法權益,促進律師政治、業務素質的全面提升等方面作出了積極的努力,取得了顯著成績。
我會自建立以來,至今已歷時七屆,目前我會有團體會員130家,個人會員1590人,設立有比較齊全的組織機構:一是全市律師代表大會。它是我會的最高權力機構,主要職責是制定、修改協會章程,制定協會的工作方針和任務,選舉、罷免理事會理事,審查常務理事會的工作報告等;二是理事會。它是由全市律師代表大會選舉出的63名理事組成,是律師代表大會的常設機構,在代表大會閉會期間行使代表大會的各項職能,負責領導協會的日常事務。理事會會議每年舉行一次,審議協會年度工作總結和財務收支情況;三是常務理事會。它是由理事會選出的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常務理事19人組成,其任務是在全市律師代表大會和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理事會的職權,是我會的核心領導班子;四是監事會,有成員5人,監事會對律師代表大會負責并報告工作:五是秘書處。它是我會的辦事機構,具體落實代表大會及理事會的各項決定和決議,并承擔協會日常工作。
為規范律協工作,我會先后制定了一系列制度,《寧波市律師協會經費管理辦法》、《會長會議議事規則》、《理事會議事規則》、《常務理事會議事規則》、《監事會議事規則》、《律師進步獎勵辦法》等,并相繼成立了律師行業發展與規劃、參政議政與維權、紀律與考核、業務發展與培訓、財務與資產管理、青年律師與對外交流、會員事務與社會公益、女律師委員會8個專門委員會和勞動與社會保障、金融與資本市場、刑法、企業重組及破產管理、公司與證券、民商法、建筑房地產、國際投資與貿易、海事海商、行政、知識產權、物流、婚姻家庭等13個專業委員會。
我會的宗旨是:團結和教育會員維護憲法和法律的尊嚴,忠實于律師事業,恪守律師職業道德和職業紀律;反映會員意見,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提高會員的職業素質;為會員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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