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律師協會(簡稱青海律協)是依法成立的事業單位法人,是青海律師的行業管理組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律師協會章程》,對青海執業律師實行行業管理。
青海省律師協會前身是1957年9月29日成立的青海省人民律師協會籌備會,正式成立于1986年6月5日,事業編制8人。至2000年年底,有團體會員55個,包括西寧市律師協會、青海西藏族蒙古族自治州律師協會及53個律師事務所;有個人會員381名,均系執業律師。
青海省律師協會根據《律師協會章程》和青海實際,設立有紀律、繼續教育、業務指導、維權四個委員會。其最高權力機關是青海省律師代表大會,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由理事會行使領導權力。日常工作由秘書長主持。
青海省律師協會以服務、管理、培訓、維權、懲戒執業律師為主要職能。青海省律師協會的宗旨是:團結和教育律師維護憲法和法律的尊嚴,認真貫徹中央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的總體部署,為杜會提供全面、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會刊《青海律師》于1984年1月份創刊,內部發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