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廣州市政府召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以下簡稱“營改增”)試點工作會議。廣州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陳如桂在會上講話時表示,“營改增”試點啟動后,初步測算,2013年試點企業約減稅33-50億元;同時廣州市財政將安排10億元專項資金,及時、足額補助部分因試點而稅負增加的企業。
10月17日,廣州市正式公布了《廣州市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工作方案》。據了解,由于廣州市“營改增”試點涉及航空運輸服務等約7萬戶企業,且企業經營模式、發展階段、成本結構不同,小部分企業改征增值稅后,可能會出現稅負增加的情況。為此,廣州市在試點工作方案中提出設立財政專項資金,對因試點導致稅負增加的企業給予分類財政扶持。
廣州市財政局局長袁錦霞介紹,廣州市的方案與省方案相比,在兩方面進行了細化:一是維持現行稅收分成辦法不變,即屬于省、市、區(縣級市)共享的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后,繼續維持試點前營業稅共享分成比例不變。因試點產生的財政減收,按現行財政體制由各級財政分別負擔。二是由市財政統一設立財政專項資金,對部分因試點而稅負增加的企業,采取“企業據實申報、財政核實分類扶持、資金分級負擔”的方式給予扶持,緩解企業增加的稅負壓力。
根據廣州市“營改增”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的安排,10月12日起,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實施試點準備工作,11月1日完成新舊稅制轉換,開始實施“營改增”試點。(記者 嚴麗梅 通訊員 黃俊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