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銀保監會發布《支持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對銀行業保險業支持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方案》指出,銀行保險機構要大力支持重點幫扶縣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支持重點幫扶縣發展優勢特色產業,夯實產業發展基礎。信貸投放要聚焦服務實體經濟發展,符合產業發展方向。支持保險公司發揮保險資金長期投資優勢,積極參與重點幫扶縣經濟社會建設。
《方案》明確,優先在重點幫扶縣設立銀行保險機構。過渡期內,銀行保險機構在重點幫扶縣設立的分支機構數量要適當增加,已在重點幫扶縣設立的銀行保險分支機構不得撤銷。
具體來看,過渡期內,農業銀行、郵儲銀行、人保集團在每個重點幫扶縣都要設立分支機構,其他大型銀行、股份制銀行、城商行(營業區域內)和保險公司在重點幫扶縣設立的分支機構數量要適當增加。農村中小銀行機構要根據經濟發展、人口流動等情況,優化調整鄉鎮網點布局,進一步提升金融服務能力。已在重點幫扶縣設立的銀行保險分支機構不得撤銷。
《方案》要求,進一步加大信貸支持力度。努力實現重點幫扶縣各項貸款平均增速高于所在省份貸款增速,力爭到2025年底,各重點幫扶縣存貸比達到所在省份縣域平均水平。除國家禁止和限制類行業外,銀行機構在重點幫扶縣發放的貸款利率要低于其他地區,鼓勵參照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放款。
《方案》提出,充分發揮保險保障作用。確保每個重點幫扶縣至少有1款優勢特色農產品保險產品,鼓勵引導保險公司適當降低重點幫扶縣的政策性和商業性農業保險費率。支持保險公司優先在重點幫扶縣開展防止返貧保險,保險公司承辦的大病保險、醫療救助要對重點幫扶縣的低收入群體給予更大的政策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