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2012-2013財年將征收所得稅和貿易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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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緬甸新聞》周刊,從緬甸財政和稅收部獲悉,根據《所得稅法》和《貿易稅法》,從2012-2013財年(2012年4月-2013年3月)起,緬甸將征收1%至30%的所得稅和5%的貿易稅。
依據該法,將對在緬公司征收25%的純收入所得稅,同時,對在緬甸國內生產銷售的70種基本商品免征貿易稅,對從國外進口后在國內買賣的商品征收5%的貿易稅。
(消息來源:《金鳳凰》87-88期)
項目合作:18361148798 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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