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印尼《商報》12月23日報道,印尼金融服務管理局(OJK)認為,目前印尼銀行業(yè)資本較為充足,其銀行業(yè)的資本充足比率(capital to adequacy ratio/CAR)為20.62%,能滿足巴塞爾協(xié)議III的資本條例要求,但銀行業(yè)需要改善資本結構,因此OJK要求第二級資本充足率比較高的銀行增加核心資本,并要求國有銀行和部分私有銀行進行資產重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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