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春鳴/畫
羊城晚報訊 記者薛江華報道:廣州每萬人擁有社會組織僅3.1個,未達到全國的平均值3.3個!14日,廣州市政協就“培育發展廣州社會組織”召開專題協商會,記者在會上獲悉,廣州社會組織存在數量少、結構不均衡、部分社會組織行政色彩濃等問題。
調研
每萬人僅有3.1個社會組織
廣州市政協社會法制民族宗教委員會歷時兩個月開展了專題調研,結果顯示,廣州登記管理體制改革走在全國前列,自2012年1月實施八大類社會組織直接登記后,1-6月全市新登記組織227個,同比增幅36%,至2012年6月底,廣州登記注冊社會組織共4596個。
但調查組發現,廣州仍存在社會組織數量較少的問題,世界發達國家和地區每萬人擁有社會組織一般超過50個。國內城市里,上海7個、青島6.5個、深圳4.2個、北京3.5個,廣州只有3.1個,不到全國的平均值3.3個。
2/3社團充當“二政府”角色
調研組還發現,廣州市民政局登記管理的657個社團中,11個行業協會是由原廣州市工業局改制而成,有行政編制和業務經費;近400個社團是由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組建或其現職、退休人員擔任領導職務,會員也多為部門或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海珠區71個社團中有30個社團的法定代表人為現職國家公務員。不少社會組織與政府在人、財、物、辦公場所等方面沒有分開,以政府部門下屬機構的面目出現;一些社會組織處于半官半民的模糊狀態。
廣州市民政局在會上表示,廣州全市三分之二的社會團體過去由黨政機關主導成立,行政色彩濃厚,充當著部分行政機關“二政府”角色,有的甚至把成立社會團體作為安排離退休人員俱樂部。
政府職能轉變不到位
調研組還注意到,政府職能轉變不到位,“小政府大社會”的格局遠遠沒有形成。由于目前還沒有建立政府轉移職能、購買服務的規范程序和監督機制及評估機制,政府轉移職能的范圍教窄,除了少量行業協會、各街道家庭綜合服務中心外,大多數社會組織沒有承接政府購買服務的機會。
由于觸及既得利益格局的調整,實現社會組織民間化、自治化目標困難重重。一些部門上報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還存在“避重就輕”、“邊減邊加”的現象,一些部門仍將社會組織變成延伸部門利益的工具,一些政府購買服務資金具有“定額”、“定向”的特點。
建議
研究編制社會組織發展專項規劃
調研組建議,把發展社會組織納入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整體布局,同時研究編制社會組織發展專項規劃。建議廣州提出如下發展目標:2013年,市社會組織公共服務信息平臺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2015年,實現全市平均每萬人擁有社會組織8個的目標。
調研組還建議廣州支持來穗務工人員按照來源地域建立務工人員互助協會。
重視網絡虛擬社會組織的管理
會上,來自各個界別的委員代表還就當前社會組織存在的問題進行了現場發言。九三學社委員劉素燕建議,網絡的虛擬社會組織能量不可小視。在網絡的虛擬社區里,大家平日不見面只發表言論,一旦有事能一呼百應,如何管理是個值得重視的問題。
民進委員李明漢認為,政府在購買服務的時候應該也有標準,哪些可以買、哪些不能買都要有規矩,而且也要有正確評價社會組織服務質量的衡量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