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10月29日電 (記者 于立霄)原北京懷柔區一副鄉長張衛國因伙同他人虛構拆遷補償款,貪污近千萬元人民幣。記者29日從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獲悉,此案一審以犯貪污罪、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8年。
張衛國曾是北京市懷柔區喇叭溝門滿族鄉原副鄉長、111國道建設指揮部喇叭溝門分指揮部原常務副指揮。
檢方指控稱,張衛國伙同懷柔鎮“城建辦”職員、評估公司經理并指使他人,利用其主管111國道二期工程懷柔區喇叭溝門滿族鄉拆遷補償工作的職務便利,在2010年4月至6月,虛構一拆遷戶,虛假評估并發放補償款259萬余元。
檢方還指控,2009年至2010年間,張衛國分別與北京市某消防工程公司原經理王某某、市政公司項目經理、村委會主任等人預謀,采取虛假評估被拆遷地上物或發放拆遷款等手段,騙取國家拆遷補償款共計2744萬余元。
此外,張衛國還利用主管拆遷補償工作便利,為時任懷柔區懷柔鎮政府城建辦職員的田懷建牟利,并收受田給予的現金50萬元及價值9萬余元手表兩枚。
田懷建妻子李京橋明知丈夫正在被警方抓捕,仍為田提供車輛、錢款,并安排田潛逃藏匿,涉嫌窩藏罪。2011年6月,張衛國等9名嫌疑人陸續歸案。
法院審理認為,張衛國伙同他人貪污、詐騙拆遷款956萬余元。檢方指控其涉嫌受賄,及伙同王某某等人騙取拆遷款2047萬余元的犯罪事實,因證據不足未被認定。
法院還認為,張衛國到案后協助抓捕同案犯,具有立功表現;田懷建到案后,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有立功表現,依法兩人均可從輕處罰。最終二中院作出上述判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