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助區長處理區政府常務工作。負責發展和改革、國有資產管理、金融、物價、重點工程、空港新區建設、法制、信訪、機關事務、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人民武裝、公安、司法、消防、邊防、交警、新居民服務管理、應急事務、地方志等工作。分管政府辦公室(法制辦、金融辦、應急辦)、發改局(重點辦)、公安分局、司法局、信訪局、機關事務局、新居民服務管理局、審管辦、各駐外辦事(聯絡)處、溫州空港新區管委會。聯系區人武部、駐龍灣部隊、文明辦(創建辦)、穩定金融秩序辦、總工會、團委、婦聯、市交警三大隊、金融機構。協助區長管理編委辦、監察局、財政局、審計局。